据小编了解到,公路收费政策修订,从2009年开始,交通运输部着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2013年8月形成《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2014年,再次启动新一轮次的修订。可想而知,这几次修订终落幕。记者3月2日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未来10至15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需求规模十分庞大。
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仍将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公路总里程456.91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36万公里,一级路9.00万公里,二级路35.97万公里。截至 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0.67万公里;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5万亿元,债务余额为3.85万亿元。
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3916亿元,支出总额为5487亿元(其中还本付息支出4208亿元),收支缺口为1571亿元。
交通运输部表示,未来10至15年,我国公路基础设施仍处于集中建设、加快成网的关键阶段,公路建设任务依然繁重,资金需求规模十分庞大,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拉动社会资本投资有着重要影响。在国家专项税收和一般公共财政无力承担所有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偿债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坚持和依靠收费公路政策,仍然是确保公路交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9年开始,交通运输部着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2013年8月形成《条例》修正案送审稿报送国务院。2014年,再次启动新一轮次的修订。
交通运输部介绍,从兼顾效率与公平出发,修订稿提出了构建“两个公路体系”的总体思路,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低收费、高效率的收费公路体系。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资金保障采取“收税”与“收费”并行的方式,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普通公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普遍服务,由财政税收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需求;高速公路提供效率服务,采取向用路者直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保障其资金需求。
修订稿遵循了“用路者付费”原则、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原则和加强政府监管原则。交通运输部透露,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送审稿已于2015年底上报国务院。更多最新公路客运行业市场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公路客运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