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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意外险争议:日常缴费未覆盖交通事故赔偿
 外卖 2025-05-14 10:30:24

  中国报告大厅网讯,在西安某外卖平台工作的骑手因送餐时发生摩托车撞人事故后发现,其每日缴纳的3元"强制保险"实际不含第三方责任赔付。这一事件引发对外卖行业保险条款透明度及保障机制合理性的广泛讨论。

  事件回顾:日常缴费未解事故风险

  一名持有普通二轮摩托牌照的外卖骑手,在平台审核通过交通工具后正常接单。其每日上线时,系统自动扣除3元保费购买"人身伤害+第三者责任险"(保额45万元)。但在与单车用户相撞导致对方重伤住院后,保险公司以条款中"驾驶机动车辆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免责"为由拒赔。骑手发现保险合同末尾的免责条款未作重点提示,且平台未就交通工具类型对应的保障范围进行说明。

  一、保险条款争议凸显权益保障漏洞

  涉事保单显示,其保障范围包含第三者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赔偿,但免责部分明确排除"使用机动车辆造成损失"。骑手质疑:平台明知其驾驶摩托仍购买不适用险种,且未主动告知关键条款。数据显示,当前外卖行业普遍采用日缴3元意外险模式,类似拒赔案例在多地司法实践中频发。

  二、平台与保险公司的责任边界争议

  涉事平台回应称应优先使用交强险理赔再启动商业险补充,但骑手指出双重保障本应同步生效。法律专家分析,《民法典》规定格式合同需对免责条款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此前北京类似案例中,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未充分提示"机动车免责"条款无效,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25万元限额内全额赔付。

  三、行业通行做法与个体风险不匹配问题

  外卖平台要求骑手每日缴纳的3元保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矛盾:其一交通工具类型未对应适配险种;其二关键免责条款未作显著提示;其三投保流程缺乏投保人确认环节。数据显示,某典型案例中原告获赔金额达19万元,但需经历复杂诉讼程序。

  四、法律视角下的权益救济路径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本案中骑手可主张保险公司未尽告知责任;平台则因未匹配适用车险存在保障缺位。律师建议:遇此类纠纷应优先收集事故认定书、保单原件等证据,并通过投诉或诉讼渠道维护权益。

  行业反思与改进方向

  外卖平台作为投保组织方,需建立交通工具类型与保险产品的智能匹配机制;保险公司应在每日扣费界面嵌入核心条款弹窗提示;监管部门可推动行业制定更精准的骑手保障标准。此次事件暴露的不仅是单个案例的合同纠纷,更是共享经济时代劳动权益保护体系亟待完善的缩影。

  总结:

  从西安外卖骑手遭遇的保险拒赔事件可见,当前平台提供的意外险产品在条款设计、告知流程和适配性方面存在系统性缺陷。通过司法判例可明确,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需经充分提示方能生效。行业亟待构建更透明化的保障机制,确保骑手每日缴纳的保费真正覆盖工作场景下的风险敞口,实现平台责任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实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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