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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团体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团体保险 2017-03-21 11:20:41

  团体保险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雇员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团体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寿险行业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团体保险,政府颁布各项政策和法规从外部支持团体保险的发展,保险公司也从自身内部不断地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营销渠道的创新来促进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现对2017年团体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团体保险市场发展

  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有了飞速的发展。而作为寿险三大销售渠道之一的团体保险,在寿险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却越来越小。

  团体保险是以团体为倮险对象,以集体名义投倮并由保人签发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其团体中的成员提供保障的保险。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员工福利计划成为企业人力资源战略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同时随着我国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团体员工福利的需求日趋成熟,社会保障制度在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方面政策的支持日益明朗,以员工福利计划为主要经营方向的团体保险,将成为保险业新的业务增长点。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规模接近500亿元,加上以年金名义销售的保险产品有430亿元,企业年金成为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我国企业年金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左右。

  世界银行更为乐观地认为,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在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已经非常普及。团体保险几乎等同于员工福利计划,商业保险公司则是员工福利计划的主要提供者。企业年金作为养老的一种方式,团体保险除了养老还包括意外健康等其不能覆盖的方面,企业年金将不能完全替代团体保险。在我国企业年金相关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和实际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下,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团体保险在保障员工福利水平上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发展团体保险仍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改革开放后恢复团体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市场经历了由20世纪80年代快速发展、独领风骚,到20世纪90年代停滞不前、迅速衰落,再到现在业务转型、谋求新生几个阶段。团体业务的转型不仅需要政策支持,同样也需要理论研究的支持。

  团体保险健康发展因素分析

  2016-2021年中国团体保险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潜力研究报告表明,当前我国团体保险逐渐进入垄断竞争的新格局,众多保险经营主体的加入使得买方市场已经形成。此时,必须客观认识“议价”和“迁就”行为下的“虚假保险需求”的破坏性,引导其向“真实保险需求”转化;清醒地认识利差损的危害,有效运用产品创新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预防利率风险。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可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减缓人口老龄化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企业年金是团体保险业务的主流方向,应在制度设计中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团体保险的优势。

  (一)提升企业对团体保险的认识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通过员工福利计划,可以充分激活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召开由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产品报告会(说明会)、印刷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告等渠道,提高企业对团体人身保险作用的认识。使企业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死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员工利益、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2017年团体保险发展趋势分析

  (二)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定位

  保险公司应当意识到员工福利计划的开展将会带来团体人身保险广阔的发展空间,将以前零散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思路转变到对企业全方位的员工福利团险保障计划的设计上来。在业务发展方面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界定——管理员工福利,现代企业将员工福利视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根据企业保险保障的具体需求,为其员工量身设计综合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满足寿险、养老和健康以及失业保障的需要,使团体保险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有效工具。在将管理员工福利作为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团体保险开展其他的一些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作为DB计划 (Defined Benefie,确定受益型计划)的唯一供应商,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在该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应发挥其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出保险建议,为企业提供保险计划组合,包括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精算等一揽子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成为企业的金融顾问。

  (三)给予团体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政策对团体保险的影响最为明显。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团体保险,从一定程度上说,税收优惠政策是团体寿险发展繁荣与否的“推动器”。我国对某些保险公司的团体养老产品、年金保险产品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为了发展企业年金,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方案规定试点地区(需经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可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的4%在税前列支,但是具体对企业、个人没有太多明确的税收优惠规定。间因此,我国在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上还需要下功夫。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但应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对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团险产品分别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从企业和员工两方面分阶段逐渐的给予不同税收优惠。逐渐放开,最终达到:团体寿险方面,雇员可以不必为雇主所交付的保费缴纳所得税;团体年金方面,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实行EET税制;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方面,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雇主为雇员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其应纳税收入,当雇员收到医疗费用保险金时,保险金额不作为其应税收入。

  (四)保险公司应加强自身经营管理

  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与保险公司团体险的经营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产品体系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首先,由于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是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而量身订制的、含有多种不同类型产品的保障计划,而且企业往往需要对不同层级的雇员提供不同内容和不同档次的保障。团体人身险经营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主动的去分析企业的需要,为其设计具体的保障计划。其次,员工福利计划给予企业的是全方位的保障,那么团险销售应当是以团队的形式出现,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其独特的知识技能,他们在相互协调下顺利开展业务。因此,在团险销售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建设和维护一支技能高、服务意识强的销售和服务专业团队。闭再次,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设计和运作是技术性非常高的工作,需要以充分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严密的精算测算,分析客户福利状况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为使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有效持续的发展,团险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将非常重要。最后,保险公司应从系统设计、单证流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团险不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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