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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行业定义及分类
 团体保险 2016-11-24 15:58:00

  团体保险在形式上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奴隶买卖盛行,为确保美国国内运输的黑奴以及中国到巴拿马运送的苦力的安全,出现了专门承保黑奴和苦力的团体保险单。但是,由于当时黑奴和苦力在法律上仅仅是一种财产,因此,这些保险单并不属于人身保险,因此也就不属于团体保险的范畴。现对团体保险行业定义分析

团体保险行业定义及分类

  团体保险行业定义

  2016-2021年中国团体保险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表示,团体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用一份保险合同为团体内的许多成员提供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业务。在团体保险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团体”为投保人,团体内的成员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签发一张总保单给投保人,为其成员因疾病、伤残、死亡以及离职退休等提供补助医疗费用、给付抚恤金和养老保障计划。

  团体保险行业分类

  (1)团体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按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地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可见它实质上属于生存保险。

  (2)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由团体投保,以团体全体成员为被保险人的特种人寿保险。团体寿险以一张总的保单为保障的团体成员提供死亡保障,因此就性质而言,属于死亡保险。团体寿险,可以按期限分为定期团体寿险和终身团体寿险。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团体意外保险单即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为特定团体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保险单。

  (4)团体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为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或伤残而导致的财务损失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即为被保险人提供生病或伤残后的医疗费用,以及因生病或伤残而不能继续工作的收入补偿。团体健康保险单是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为特定团体提供健康保险保障的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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