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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天然气市场价格机制分析:趋势、问题与改革建议
 天然气 2025-06-10 15:07:07

  在“双碳”战略目标的推动下,天然气在中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天然气作为一种相对清洁的化石能源,在能源供应、工业生产及人民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管道运输是天然气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管输定价直接关系到天然气的供应成本与价格水平,进而影响下游用户的用气成本与能源消费结构。合理的管道运输价格能够保障管输企业的正常运营与投资回报,激励其加强管网建设与维护,提高运输效率与安全性,确保天然气的稳定供应。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以适应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需求。然而,现行的价格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文将深入分析中国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的历史演变、现状特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革建议。

  一、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的历史演变

  中国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在天然气市场发展初期,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市场需求有限,中国对所有天然气管道实行无差别的统一定价。这种定价方式简单,有效简化了管理流程,满足了当时的市场需求。随着天然气管道的大规模建设,管网覆盖区域扩大,原有的统一定价模式不再适用。1976年,石油化学工业部开始实行按距离收费的定价方式,并根据用户用气特点、价格承受能力及管道运营情况多次调整优化管输费率标准。1984年,中国推行“拨款改贷款”和“利税改革”政策后,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开始实施“双轨制”定价模式,区分“老线”和“新线”的定价机制。2013年政策调整后,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省内输配费用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老线老价”模式退出历史舞台。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管输费定价对象由单条管道转变为运营企业,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核定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总收入,然后确定企业的管道运价率。202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两个暂行“办法”,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由“一企一率”转变为“一区一价”,构建了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

  二、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跨省天然气运输管道

  天然气市场价格机制分析2021年出台的两个暂行“办法”将国家管网运营管道划分为东北、中东部、西北及西南四大价区,同一价区的天然气管道运输采用相同的费率。各价区管输费率采用“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确定,考虑了管道建设运营成本、未来投资需求及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这种价区划分方式既反映了中国天然气的能源流向特征,也与天然气供需格局具有高度空间耦合性。然而,现行的价区划分方式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充分权衡不同行政区域管网建设成本、负荷率、替代能源竞争态势等要素的差异;二是中东部价区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结构悬殊,导致不同地区对管输运价的承受能力呈现显著分化。

  (二)省内短途天然气运输管道

  各个省份的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制定方法细节上各有不同,但大多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部分省份如山东、江苏、贵州等已颁布相关配套政策举措,明确规定省内干线管网实施统一的运价率标准或调整管道负荷率等。当前中国省级管网管道运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这种差异的本质是国家能源战略与地方经济发展诉求相平衡的结果。未来,如何为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设计统一规则、如何与国家管网公司跨省管道进行衔接等将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城镇燃气输配管道

  城镇燃气输配管道是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厘清供气环节,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并可在合理分摊成本的基础上,制定区分用户类别的配气价格。各省市也先后对城镇燃气配送价格进行调整,但在供销差率、管道负荷率上稍有差异。例如,上海市、江苏、山东、贵州及广东等要求供销差率不超过4%,重庆市规定城市管道燃气供销差率原则上不超过4%,乡镇管道燃气供销差率原则上不超过5%。

  三、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价区划分模式存在缺陷

  现行基于物理枢纽划定跨省天然气运输管道价区的方式,未充分权衡不同行政区域管网建设成本、负荷率、替代能源竞争态势等要素的差异。中东部价区内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结构悬殊,导致不同地区对管输运价的承受能力呈现显著分化。

  (二)省内管网缺乏统一的定价规则

  天然气管道运输目前仅建立了跨省管道运输与城镇燃气配送的定价框架,而省级管网缺乏统一的定价规则。部分省份仍沿用改革前的“一线一价”或“一企一价”定价方式,增加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不利于推进形成天然气管道运输“全国一张网”的局面。

  (三)用户间存在交叉补贴现象

  现行的“一部制”价格结构导致管输用户之间存在“交叉补贴”现象。负荷较高的用户承担一部分负荷较低的用户成本,削弱了费率体系的公平性与成本传导功能。例如,居民用气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峰谷特征,而工商业用户生产用气具有连续性,但管网公司无法根据实际用气负荷动态调整成本分摊比例。

  四、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的改革建议

  (一)统一省级管网定价规则

  国家相关部门应出台统一的省级天然气管网定价规则框架,对省级天然气管网的成本构成进行详细分类和界定,明确哪些成本可计入定价成本,哪些不可计入。同时,应加快制定省级管网与国家干线管网的衔接标准,确保不同管网系统间的物理连通性。

  (二)优化价区划分方式

  针对同一价区内不同地区运价承受能力差异以及各管道之间交叉补贴的问题,可对当前的价区划分进行优化处理,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价格承受能力、资源禀赋、天然气消费能力等因素,引入按行政区域对价区进行划分的方法,并将原来的中东部价区进一步细分为内蒙价区、沿海价区及内陆价区。

  (三)跨省管道运输的价格结构逐步向两部制过渡

  跨省管道运输由于具有长距离输送特性,其建设成本与运维成本显著高于省内管网,可以尝试逐步推进两部制的价格结构。在起步阶段通过容量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可以稍低,随着天然气市场的不断发育,逐渐提高通过容量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这种动态调整既能反映管道运输的固定成本特性,又能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优化用气负荷,实现成本分摊与资源配置的双重优化。

  五、结论

  本文深入分析了中国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的历史演变、现状特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改革建议。现行的“一区一价”定价机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但仍存在价区划分模式缺陷、省内管网缺乏统一的定价规则、用户间存在交叉补贴现象等问题。通过统一省级管网定价规则、优化价区划分方式、跨省管道运输的价格结构逐步向两部制过渡等改革措施,可以完善中国天然气管输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能源市场一体化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持。未来,还需构建政策引领、市场驱动、技术赋能、监管护航的立体化保障体系,确保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改革精准落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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