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四氯化碳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3〕2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波巨化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核准扩建23万吨/年甲烷氯化物装置副产四氯化碳处置方案。
环保部要求该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扩建甲烷氯化物装置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必须通过项目配套扩建的四氯乙烯生产装置进行转化,不得对外销售和任意排放,项目不得建设四氯化碳精馏装置。同时,要安装四氯化碳生产在线监控装置,按时向环保部报送四氯化碳生产和转化数据,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点评:巨化集团公司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转型升级目标,完成由基础化工向材料化工的转型,成为新材料、新能源、新环保、新用途的新型企业,进入全国化工企业十强,。2013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4.88亿元,同比增长8.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4亿元,同比下降65.01%;基本每股收益0.151元。公司总资产为84.0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2.33;归属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7.9亿元,比上年度末下降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