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人寿是设立于2006年12月的寿险公司,近年来,华夏保险秉承“客户利益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艰苦创业”、“绩效第一”的企业精神,迅速崛起于中国保险市场,目前已成为行业“老四”。但过于依赖万能险,以及违规减持遭罚使得其偿付能力充足率逼近红线。以下是人寿保险行业重点企业华夏人寿2016年市场现状分析: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保险),于2006年12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总部设在北京,是一家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12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过1200亿元,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400余家,人员队伍超过3万。华夏保险主营业务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华夏保险主营业务包含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同时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倾力于产品创新,为用户提供最需要、最贴心的综合保险解决方案,率先在国内引入了“重大疾病二次赔付”,推动了我国重疾险产品的更新换代。
1、接二连三遭罚
2016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尤其是万能险业务的监管空前严厉,华夏人寿成为重点监控对象之一。
2016年12月28日,由于对检查中发现的互联网保险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保监会决定对华夏人寿、东吴人寿等2家公司采取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3个月内禁止申报新产品的监管措施。同时,保监会将对全部9家已报送万能险整改报告的公司派驻检查组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据悉华夏人寿便是其中之一。
对此,华夏人寿回应称,互联网业务部分客户信息不完备,起因在于2015年通过合作平台销售产品时,对方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客户联系方式。目前这部分客户95%以上已退保,剩余部分客户的信息,将与合作平台商洽,尽快补充完善。此外,华夏人寿进一步表态,在资本市场上一直坚守底线,只做财务投资者,只做市场稳定器,做“老实人”,不做“野蛮人”。“自我司成立以来,从未有过在二级市场举牌行为,曾经持有两家上市公司股票超过5%,均是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购入,没有引起股价波动,同时我们始终坚持做友好投资者,一直与投资的上市公司保持良好互动关系。”华夏人寿在公告中表示。
而就在此前3个月,华夏人寿因违规减持希努尔股票,成为证监会去年1月发布实施《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后,首家公开遭警示的保险机构。华夏人寿在协议转让希努尔17.19%的股份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希努尔1.56%的股份。深交所认定华夏人寿此行为未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减持股份比例超出规定,于9月30日公开谴责。而山东证监局则于10月份对华夏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华夏人寿的万能险规模在过去几年大幅扩张,已成为“万能险大户”之一。
该公司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在2013年不足332亿元,2014年激增102.88%至673.52亿元。2015年继续大幅增长,且突破千亿元达到1519.9亿元,同比增幅达125.67%,规模保费因此大幅增长122.94%。2016年1-11月其规模保费为1752.7亿元,在76家寿险公司中排行第四;而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超过千亿元的寿险公司有3家,华夏人寿以1323.72亿元排名第三,不过与2015年同期相比小幅下降了5.32%。
从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在规模保费中的占比可以看出华夏人寿对万能险的依赖。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占比在2013年为89.82%,2014年提高至95.51%,2015年进一步提高至96.68%。尽管2016年1-11月的占比较此前有所降低,但仍高达75.52%,在76家寿险公司中排名第11位。在监管日渐趋严的背景下,华夏人寿面临保费收入的压力。
另一个严峻的问题是,华夏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逼近100%的监管红线,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标点财经研究员翻阅华夏人寿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发现,2016年一季度、二季度,其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6.58%、115.48%,在行业内处于较低水平。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略有上升,但也只有123.23%。
以上就是报告大厅小编整理的人寿保险行业重点企业华夏人寿2016年市场现状分析,如果还想了解更过企业信息可查阅2016-2021年人寿保险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