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保险行业竞争日益激烈。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通知,为行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在规范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重塑了行业竞争格局,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脉络。
2020年,互联网人身险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累计规模保费达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2025-2030年中国互联网保险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规划深度研究报告》指出,年轻客户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疫情对线下销售的限制,推动互联网人身险市场快速发展,保费增速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然而,随着竞争加剧,行业出现诸多乱象,如产品价格恶性竞争、误导销售手段频出、平台获客成本攀升导致渠道费用投入加大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此背景下,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作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细化并完善了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则。该通知明确了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经营条件,只有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等要求的保险公司,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同时,实施互联网人身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业务范围,细化产品开发规则,加强经营行为监管,解决产品定价、宣传销售、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加强和改进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过程中,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以及日常监管暴露的问题备受关注。《通知》在起草时充分考虑这些情况,从多方面进行规范。
在经营主体方面,对保险机构的技术、运营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投诉入口,退市产品保单查询困难,投保与退保速度不对等的服务问题。在产品开发方面,严格规范首月 “0” 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行为,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问题。在改进监管方面,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引入社会监督,重点监管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科学性。
以 “首月 0 元” 等营销引流模式为例,此类广告在网络场景频繁出现,与多种消费场景结合,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保险内容和保费缴纳情况时,易被 “免费” 诱导投保。这种模式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违反监管要求,侵害消费者权益。《通知》明确互联网渠道所售人身险产品须为专属产品,实行独立核算,以控制风险敞口,保障消费者权益。
自2020年起,一系列规范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新规新政陆续出台,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具有巨大的潜在增长空间,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使用手机上网比例达99.7%,而互联网保险用户仅2亿多人。
互联网保险场景的特点推动了新兴技术在行业的应用,保险公司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更全面的业务流程和监控体系,实现智能化运营。从长远看,保险机构需利用新兴技术的强大能力,深度分析各类数据,快速适配市场需求,建立智能化保险运营体系。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旨在规范互联网人身险领域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支持优质保险公司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
综上所述,银保监会发布的通知对互联网保险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通过规范市场竞争、整治销售误导行为,有效改善了行业乱象,优化了竞争格局。同时,互联网保险行业凭借庞大的网民基础和新兴技术的应用,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在政策的引导和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保险行业有望实现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