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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行业政策
 海洋能 2018-12-06 16:44:16

  我国近海的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的理论潜在量约6.97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约0.76亿千瓦。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沿海及海岛经济社会发展为海洋能发展提供了稳定而广泛的市场需求。以下对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我国的潮汐能蕴含量为1.1亿kW,年发电量可以达到2750kW.h,其能力巨大、令人惊叹。海洋能行业分析指出,我国从1957年开始试建潮汐能电站,其中最有名的是1980年建立在浙江建立的中国江厦潮汐实验电站,为世界第三大潮汐能电站,但是该电站的发电能力不及预期,仅为设计理论的60%。多年来电站都在计划提高水库的水位,增加发电机组,解决发电效率不高的问题。

海洋能行业分析

  我国海洋能发展迅速,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进入了从装备开发到应用示范的发展阶段。大力发展海洋能既是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战略需要,也是开发利用海洋和海岛、维护海洋权益、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选择。但我国海洋能发展仍然面临工程示范规模偏小、技术成熟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公共平台服务能力不足、产业链尚未形成、政策环境有待完善等问题。必须抓住宝贵的发展机遇,主动作为,突破商业化应用瓶颈,实现海洋能跨越式发展。现从四大规划实施保障来分析海洋能行业政策。

  (一)加强规划组织与实施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发改、科技、财政、国土、能源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推动规划实施,编制年度海洋能进展报告,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鼓励沿海各级地方政府先行先试,为海洋能项目用海、用地、并网等提供政策保障。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海洋能开发利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沿海各级海洋功能区划,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海洋能开发利用规划。

  (二)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充分发挥海洋能专项资金和国家科技计划等国家财政资金在推进技术创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示范应用等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保持持续、稳定的投入。各级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加大地方资金投入。鼓励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资金补助、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海洋能领域,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海洋能资金投入机制。

  (三)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加强电力消纳、电价补贴、税收优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政策研究,制订促进海洋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地方出台电价补贴、用海用地优惠等政策,形成目标一致、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政策合力,促进海洋能技术和装备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海洋能纳入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体系。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众意识,建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加大对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激励力度,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营造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海洋能产业发展新环境。

  (四)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海洋能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海洋能专家队伍。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培养工匠精神,大力建设海洋能创新团队,努力培育集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科技创业于一体的科技人才队伍。鼓励高校加强海洋能基础学科建设,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海洋能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储备和发展后劲。建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分类评价的海洋能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海洋能行业政策分析,海洋能产业是我国的新兴产业,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全球能源产业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具有着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海洋能产业还处于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同时也是产业迅速发展的阶段,因此该领域的战略目标与战略路径的选择上有着独特的特点,因此需要与其他产业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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