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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力整治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上的违法医药广告
 医药广告 2013-01-01 09:43:41

  据悉,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等八个部门于昨日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全市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大型门户网站等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食品广告等。

  市工商负责人表示,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四类违法广告问题较为突出,占全市广告违法量的一半以上,主要集中在本市都市类报纸等平面媒体。

  在整治期间市工商局及有关部门将加大对全市各类媒体的广告发布监测和网络巡查力度,督促并指导各广告经营单位开展医药广告自查整改工作。在查处案件后,对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医疗机构,通报卫生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对发布虚假违法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通报药品管理部门给予处罚;对发布违法医药广告的网站,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关闭;对涉嫌构成虚假医药广告犯罪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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