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随着住房政策持续优化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围绕“便利缴存职工、支持居住需求”核心目标,对提取限制条件、额度标准及办理流程进行系统性优化,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新政通过取消户籍与地域限制、提高租房提取上限等举措,预计将惠及更多住房公积金缴存群体。
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公积金行业发展趋势及竞争策略研究报告》指出,新修订的《办法》明确,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相关贷款本息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将不受户籍所在地或缴存地限制。这一调整打破了过去因地域差异导致的提取壁垒,使异地购房或跨区域工作的职工能更便捷地使用公积金权益。
针对在本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未继续缴存的情况,《办法》新增便利化条款。职工仅需满足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条件,即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较以往流程更为高效灵活。
为缓解新市民及青年人群体的居住压力,《办法》大幅上调租住商品住房的公积金提取额度上限。调整后,最高可提额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核定,较此前10%的标准显著提高。例如2024年度,月最高可提金额从900余元增至1400多元,年累计提取上限达17,262元,增幅超过45%,有效减轻租房经济负担。
针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办法》将原有的一年内申请窗口期延长至两年,给予缴存职工更充足的办理时间。此举既符合实际住房交易周期特点,也避免因材料准备延迟导致权益受损的情况。
新政进一步整合了支付购房首付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场景的提取规则,并细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等情形的申报材料要求,确保政策执行标准统一透明。此举既简化了办事程序,也强化了风险防控机制。
此次《办法》修订通过“松绑限制”与“扩大支持”双管齐下,不仅提升了公积金使用效率,更体现了政府对民生需求的精准响应。随着7月新政落地实施,预计将进一步释放住房消费潜力,助力职工实现安居目标。佛山市缴存单位及职工可及时关注政策细则,合理规划公积金提取安排以充分享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