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到989.3亿美元,同比增长0.9%,农产品出口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对农民增收、就业稳定以及农业增效意义重大。然而,当前农产品贸易面临贸易逆差扩大、出口增长动力不足等问题。在此背景下,跨境电商的发展为农产品出口带来了新机遇,尤其是在RCEP生效实施的大环境下,探究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农产品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在全球数字化浪潮推动下,跨境电商已成为外贸发展的新引擎。其凭借高灵活性、市场国际化和货物流通便利等优势,与农产品电商、农村电商加速融合,为农产品开辟了广阔的国际市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产品借助跨境电商走向世界,有力促进了农产品出口贸易增长。而RCEP的生效实施,进一步推动了跨境电商监管国际标准的使用,为跨境电商发展带来新机遇,也为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有利的环境。
(一)模型构建
为深入研究跨境电商发展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构建双固定效应模型:lnAEXit=a0+a1CBDit+a2Controlit+ui+γt+εit在该模型中,被解释变量InAEX代表i省t年的农产品出口贸易规模,核心解释变量CBDit表示i省t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Control为相关控制变量,a0是常数项,a表示各变量相关系数,ui和γt分别代表个体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农产品出口贸易(AEX),采用各省份农产品出口额来衡量,这一数据能够直观反映各地区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规模。
解释变量:跨境电商(CBD),由于各省份跨境电商相关数据统计不完备,单一指标无法全面反映其综合发展水平。因此,从跨境电商的发展能力(CBD1)和支撑能力(CBD2)两个维度构建涵盖12个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其中,发展能力包含跨境快递业务量、跨境快递收入等6个指标;支撑能力涵盖快递营业网点、邮路总长度等6个指标。
控制变量:选取经济发展水平(PGDP)、对外开放程度(OP)、农业发展水平(GA)、市场规模(MZ)、城镇化程度(UR)作为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表示,对外开放程度通过外商直接投资(FDI)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量化,农业发展水平采用农林牧渔总产值衡量,市场规模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示,城镇化程度以城镇化率体现。
(三)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研究选取我国2013-2022年30个省市区(不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的面板数据。农产品出口额数据来自海关总署,跨境快递业务量、收入等相关数据来源于邮政管理局,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数据来自商务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林牧渔总产值和城镇化率等数据则源自国家数据库及各省份统计年鉴。通过对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为后续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基准回归结果显示,仅包含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和农产品出口两个核心变量时,跨境电商发展对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系数为1.422,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跨境电商发展能有效推动农产品出口增长。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系数降至0.924,但仍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说明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正向推动作用稳健。这主要得益于跨境电商的规模经济效应与贸易成本降低,以及市场分割降低与信息对称性提升,进而提高了农产品出口规模和效率。
(二)稳健性检验
工具变量法:为解决潜在的内生性和遗漏变量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以各省省会到杭州的距离作为工具变量,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显示,工具变量与核心解释变量相关性良好,且考虑内生性问题后,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仍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剔除特殊样本:鉴于直辖市在经济发展、地理位置和政策优惠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采用剔除直辖市样本的策略重新回归分析。结果表明,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系数依然显著为正,说明回归结果稳健,不受直辖市样本的影响。
(三)异质性检验
分维度回归:将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分为发展能力和支撑能力分别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跨境电商发展能力对农产品出口的系数为0.871,在10%的水平上显著;而支撑能力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支撑能力需转化为实际发展能力,才能有效促进农产品出口。
分地区回归: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国各省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区域进行回归。东部地区跨境电商发展对农产品出口有显著促进作用;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与农产品出口呈显著负相关;中西部地区跨境电商发展与农产品出口关系不显著。这一结果符合我国跨境电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基于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显著正向效应,应大力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出口。农产品行业发展前景分析指出,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借鉴领先跨境电商企业的成功经验,如采用B2B模式、出口海外仓模式等,利用跨境新政策,通过跨境电商B2B平台、自建站等拓展国际市场。同时,加强农产品跨境电商的国际合作,加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提升出口便利化程度,优化农产品出口贸易方式、市场和产品结构,增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跨境电商区域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跨境电商支撑能力有待进一步释放。因此,应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试点范围,尤其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建设,缩小区域差异。加大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地区跨境电商生态环境,吸引企业入驻,推动传统农产品出口贸易转型升级,培育农产品出口新动能,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整体规模和水平。
跨境电商的发展为农产品出口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跨境电商能够显著促进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的提升,但存在区域和维度异质性。为更好地发挥跨境电商对农产品出口的促进作用,需要大力发展农产品跨境电商出口,促进跨境电商区域协调发展。未来,随着跨境电商的持续发展和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农产品出口有望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助力解决农产品贸易面临的问题,推动我国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