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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治理结构变革:监事会退出与审计委员会职能强化
 券商 2025-05-19 18:21:09

  中国报告大厅网讯,近年来,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面实施及金融监管部门政策调整,我国证券行业正经历一场深刻的治理架构改革。多家头部券商陆续宣布取消传统“三会一层”中的监事会设置,并同步将监督职责转移至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这一变革不仅重塑了金融机构内部权力制衡体系,更标志着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进入新阶段。

  一、政策驱动下监事会制度加速退出

  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十五五券商行业发展研究与产业战略规划分析预测报告》指出,2024年7月1日生效的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首次明确允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由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同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要求金融机构落实这一新规,将监督职能整合至董事会体系。证监会于2025年3月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正式确立了“两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新治理框架,并规定所有上市公司须在2026年底前完成监事会撤销工作。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已有财信证券、国元证券等机构率先完成架构调整。

  二、券商执行呈现差异化推进特征

  从行业实践看,头部券商正分阶段落实改革要求:

  1. 先行实施组:财信证券于3月率先公告撤销监事会,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国元证券4月份通过章程修改彻底删除监事相关条款。

  2. 待股东大会审议组:包括国泰海通证券、华鑫股份在内的机构已在5月提交议案,需经股东投票批准后正式生效。

  3. 过渡准备组:如国联民生证券等已启动监事会职能移交程序,计划年内完成审计委员会与原监事会职责的无缝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调整均遵循“新旧机制并行”原则,在最终取消前仍需遵守原有监督规则,确保过渡期治理有效性。

  三、治理架构变革引发监督体系重构

  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将监事会法定职权全面转移至审计委员会。传统上仅承担财务监督的审计委员会,现须同时履行董事履职监督、高管行为约束等新职能。根据监管要求,相关机构需在2026年前完成以下关键调整:

  组织结构升级: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将更强调专业性和独立性,部分机构已开始引入外部专家参与决策;

  职责边界扩展:除原有财务审查外,新增对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核心领域的监督权责;

  运作机制优化:需建立包含年度检查计划制定、定期报告审议、专项调查启动等全流程制度体系。

  据行业观察,这一转变将使审计委员会成为董事会中职能最复杂、工作量最大的专门机构。例如某券商内部测算显示,改革后审计委员会年会次可能从原来的68次增至1215次。

  四、变革背后的治理效能提升路径

  尽管监事会退出引发对监督独立性的担忧,但政策设计已通过强化董事会内控实现平衡:一是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二是明确其直接向股东会报告的特殊权限。数据显示,首批完成改革的银行类机构中,相关投诉量下降18%,内部舞弊案件发生率减少27%(引用行业数据)。

  总结

  随着证券行业全面进入“两会一层”时代,公司治理结构正从传统的权力制衡转向更高效的职能整合模式。审计委员会作为监督核心的崛起,既符合国际成熟市场发展趋势,也为我国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未来金融机构需在机制创新与风险防控间持续探索平衡点,确保改革红利充分释放。这一进程不仅重塑行业治理生态,更为其他非上市企业的公司架构优化提供重要参考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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