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卡是重型卡车的简称。这是一种地道的、传统的、非正式的对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称谓,包括大家在公路上看到的各种专用车(洒水车、消防车、公路清洁车、油罐车、搅拌车等等)、自卸车(拉土车,都有举升器)、货车(运货的,包括牲口之类)以及一些不多见的越野车(军用的多)。
从2005年开始,我国将在汽车行业实行新的车型统计分类。本次分类是我国汽车工业在车型统计分类上的第一次重要改革,也是为了满足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对于今后汽车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更多行业资讯可查询重卡车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
旧分类的相关情况
旧分类是1988年依照GB/T3730.1-88制订的,分为三大类,即载货汽车、客车和轿车。载货汽车分为(按照总质量划分):1、重型载货车(总质量》14吨);2、中型载货车(6吨《总质量≤14吨);3、轻型载货车(1.8吨《总质量≤6吨);4、微型载货车(总质量≤1.8吨)。
新分类的相关情况
新的车型统计分类是在参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两个国家标准,结合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状况制订的。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类。
与旧分类相比,乘用车涵盖了轿车、微型客车以及不超过9座的轻型客车,而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全部不属于乘用车。有一类特殊情况,即我们考虑部分车型如金杯海狮同一长度的车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实际统计中,该车均列为商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