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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乳业行业分析:App隐私政策中的知情同意规则
 乳业 2025-06-03 16:27:18

  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时代已然来临。截至2024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数量达到11.05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403万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9.7%。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乳品企业顺应潮流,创新零售方式,研发了乳业应用软件(App),构建了“流量+内容+平台”的乳品销售新生态。然而,乳业App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数据泄露、数据窃听、数据滥用等安全问题。因此,如何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和促进乳制品行业经济发展之间达到平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乳业App隐私政策的告知形式

  《2025-2030年中国乳业行业市场深度研究与战略咨询分析报告》作为用户了解乳品平台服务功能的首要步骤,隐私政策的告知形式至关重要。告知的“显著性”不仅在于用户首次使用App时,平台应通过设置弹窗、超链接等方式展示隐私政策,使用户明确平台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和处理方式等。更重要的是,用户后续使用软件过程中,能够简便快速回看隐私条款。通过对选取的10款乳业App进行分析,除送奶工App在用户首次注册时未对隐私政策独立设计超链接,将隐私政策附加在用户协议中外,其余软件均采用弹窗附带超链接方式向用户告知平台隐私政策,且超链接真实有效,不存在设置虚假链接。在回看查询路径方面,通常以回看隐私政策的点击次数是否在4次以内,判定平台是否显著告知。经调查,仅天润乳业需通过5次点击方可查看隐私政策全文,其余9款软件可在4次以内查询完整版隐私政策。

  二、乳业App隐私政策的告知内容

  乳业行业分析提到多数网络平台声明为维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制订隐私政策,并通过简洁易懂语言告知用户隐私政策具体内容。但调查发现每个软件的隐私政策达万余字,且其中专业术语繁多,用户难理解真实含义。虽然光明随心订、一景乳业提供简版隐私政策供用户阅读,但仍不乏晦涩难懂专业术语和复杂逻辑关系。新乳业隐私政策显示,用户注册需同意平台与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而该清单以超链接形式附于隐私政策,虽然清单首部用加粗字体承诺平台会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但用户点击该链接跳转至子界面,呈现在用户面前的是长篇累牍声明条文,平台并未采用简洁易懂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三、乳业App隐私政策的同意方式

  考察乳业App同意方式,发现8款App采用点击同意的方式获取用户同意授权。仅2款App未提供用户同意授权选项,用户通过手机号登录即默认同意平台对个人信息处理,严重剥夺用户自主选择权。在选项设置方面,8款App将“同意”选项设置为鲜红色吸引用户注意力,而将“不同意”设置为暗灰色。“同意”字体设计采用放大加粗方式,在强烈视觉冲击下,多数用户会倾向于选择“同意”。此外,调查发现,阳光乳业采用诱导式同意,即在征求新用户同意隐私政策对话框中,显示“同意,并领取新人红包”。

  四、乳业App隐私政策同意撤销的设置

  尽管乳业App隐私政策声明用户享有同意撤销权,但实际操作中,发现10款App未明确同意撤销的操作路径,3款App需操作5步以上方可撤销同意,撤销同意授权的操作路径异常繁琐复杂。若用户想撤回全部授权(即注销账号),3款App未明确注销账号所需处理时长,4款App对用户注销账户设定前置程序,如妙可蓝多、现代牧业对用户余额和资质等级有要求,天润乳业、奶总管等需用户身份核验等操作方可注销账户。但以上App并未向用户声明,如在身份核验等操作中获取用户人脸等敏感个人信息,在注销账户后是否匿名化、原有账户信息是否妥善封存。

  五、乳业App隐私政策中知情同意规则适用困境及成因分析

  (一)“全进全出”模式损害用户知情权益

  隐私政策设计初衷是希望信息处理者对用户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进行全面告知。用户在充分知情后理性决定是否授权。但在信息不对称的现实困境下,占据优势地位的乳品企业在隐私政策设计方面,仅提供用户全盘同意以接受服务或全盘退出放弃服务两种选择。隐私政策在条文内容设计方面存在如下问题:专业术语堆砌,内容冗长繁杂。条文内容不仅充斥为数众多关涉乳品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专业术语,且冗长的条文内容降低了用户的阅读意愿。在多数情况下,为尽快使用相关服务用户草草翻阅隐私条款即勾选同意。随意套用通用模板,隐私条款异化为免责工具。企业所宣扬为用户设计完备详尽隐私政策以保障知情权益,实则成为其规避法律风险的合规工具。探寻原因,隐私政策多以弹窗附带超链接为展现形式,繁杂冗长的隐私声明通过对话框呈现于用户眼前时,大众更倾向勾选“同意”而非仔细阅读。此外,隐私政策性质界定不明,若明确其合同属性,可通过格式条款等强化信息处理者责任。但当前因属性争议无法以此规制乳业平台告知义务,用户遭遇信息泄露时,也难以通过违约责任获得救济。

  (二)滥用概括同意,忽视用户信息层次性

  乳品企业多数遵循择出机制,采用概括同意方式制定用户信息采集行为准则。择出机制意指信息处理者无需事前征得用户同意采集其个人信息,用户登录平台并使用相关服务即默认同意运营商对其信息采集,享有在自身信息被侵犯时拒绝并退出权利。该机制对促进信息流通和商业发展大有裨益,但忽视用户信息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消费者差异化需求研发各类功能和应用不同乳业App,所收集个人信息不仅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等,亦含有指纹、虹膜、面部特征等呈现个人生物识别特征的敏感个人信息。立法规定运营商若收集用户敏感个人信息应对其单独告知,并以其作出真实有效同意为信息采集合法性依据。在择出机制理念指导下,乳品企业制定隐私政策并未对用户信息进行区分告知,更未就指纹、面部信息收集征得用户单独同意。用户首次登录平台“一键同意”,引致后续平台在未征询其同意下对个人信息无限次重复使用,用户敏感信息泄露事件频发。

  (三)用户同意撤销权无法得到保障

  调查发现,乳品企业设定繁琐复杂撤销路径、干扰用户撤销权行使。保障用户撤销授权作为平台隐私声明的一部分,本应负有积极作为义务。但数据成为当今最为活跃和极具价值的生产要素,利益驱使引致技术、人力和财力处于优势地位的网络运营商设定繁杂撤销路径和撤销授权前置条件,尽可能干扰用户作出撤销决定。更有平台在用户行使撤销权时通过弹窗等方式向用户承诺,若用户放弃撤销继续使用App,给予用户更多服务利益和积分奖励。在此情景下,部分用户放弃行使撤销权转、继续保留App获取相关服务。由于网络环境下用户撤销权的行使不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平台对前期收集用户信息如何处理是问题焦点,但多数平台并未就该问题提供清晰答复。

  (四)乳业App监管力度不足,统一监管机构尚未形成

  据报道,移动网民App使用时长呈现稳健增长态势,截至2024年10月,人均每日App使用时长接近5.6小时,同比增长3.7%,这进一步揭示了移动用户对App依赖度提升。用户使用乳业App数量与日俱增,而不同信息处理者会结合提供服务对隐私政策进行个性化设计,致使知情同意条款呈现爆炸式增长。监管部门疲于应对海量App和隐私政策,无法短时间对平台告知义务进行合理审查和及时监督。结果是信息处理者即使隐瞒侵害用户信息权益的重要条款也可逃避处罚。此外,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工信部均有监管权,而各部门职责权限界定不清致使多头监管问题严重。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交融,面对诸如“平台+金融”混合类经营的新兴领域缺乏对应监管部门,致使新兴领域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问题频发。

  六、乳业App隐私政策中知情同意规则优化路径

  (一)完善告知同意机制,类型化保护个人信息

  为应对频发的用户信息侵权事件,乳品企业需完善隐私政策中的告知同意机制。应采用以择入机制为主的告知同意缺省规则,在用户首次注册时,清晰告知App可以收集的信息类型、处理方式、第三方信息共享清单等,将用户充分知悉并明确许可作为采集利用信息的前提。鉴于信息科技发展和网络场景的复杂性,缺省规则能在企业与用户地位不对等的情况下,为用户权益保护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减少双方交易成本,让用户摆脱繁杂隐私政策的困扰,助力企业专注于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实现双方效益最大化。在具体实施中,乳品企业还需区分适用知情同意规则,对用户信息进行类型化保护:敏感个人信息适用单独同意规则。因敏感个人信息涉及用户人格、财产和健康等重要权益,在收集处理前需详细说明指纹、面部信息等的收集方式、目的和应用范围,待用户阅读确认后点击同意按钮,平台方可获得授权;若因不可抗力或维护权利人利益需交由第三方处理,必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适度放宽一般个人信息使用限制。若为平台提供服务所必需,可在合理限度内以默示同意方式收集使用一般个人信息,以此平衡用户信息保护与商业发展需求。此外,考虑到网络场景的多样性,用户信息敏感性会随场景变化,应结合具体情况适用动态同意机制,灵活应对不断发展的网络环境。

  (二)设置同意撤销机制,保障用户行使同意撤销权

  专业信息处理流程复杂繁琐,大众难通过一次阅读隐私政策充分知悉对自身权益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所有条款。乳品企业应在信息处理全过程贯彻知情同意规则,保障用户行使撤销权。如将用户敏感信息转移给合作方使用时,应再次征得用户同意,若用户拒绝可行使撤销权。应明确用户撤销权不同于民法意义上合同之撤销权,为充分保障用户个人信息自决,该处撤销权不应受除斥期间限制。用户对部分信息行使撤销权时,在不影响App继续使用前提下乳品企业应继续提供服务。用户注销账户后,对于留存信息平台应负有忠实保密义务。

  (三)建立政府主导与乳业行业自治结合的监督体系

  面对多头监管致使无法及时对乳业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处罚问题,政府应牵头成立统一的行政监管机关,充分整合工信部、网信办等部门行政资源,由部门“各司其职”转变为协调配合,为用户提供便利规范的维权路径。需注意的是,仅构建政府主导的监管体系无法充分解决互联网、大数据领域新兴问题。核心是构建政府主导、行业自治结合的监管体系。现阶段,我国乳制品行业自律规则在法律制度中缺乏清晰定位,行业协会多由政府推动形成,缺乏独立性与行业自主管理性。因此,建议借鉴域外立法模式,政府组建统一行政监管机关的同时,赋予乳制品行业协会更多自主权。具体而言,行业协会可履行以下职能:制定行业标准。围绕乳业App隐私政策制定、个人信息收集规范等,出台符合行业特性的自律准则,为企业提供明确指引。开展行业认证。对严格落实用户信息保护的企业授予认证标识,增强企业公信力,同时推动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提升。发布行业报告。定期梳理乳业App隐私保护现状、典型案例及风险预警,为政府决策和企业整改提供参考。

  七、总结

  科技发展催生制度变革,源于前信息时代的知情同意规则应用于乳业App隐私政策存在较多问题。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核心规则,知情同意发挥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应时代变迁作出改良、更好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是知情同意规则向前迈进的实践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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