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聚焦监管新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人身保险市场在个人代理渠道的驱动下持续增长,但也暴露出销售队伍专业化不足、佣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破解行业痼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从制度设计、管理机制到风险防控多维度入手,加速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个险营销体系,标志着我国保险业正迈向更规范、专业的新阶段。
自1992年引入代理制以来,个人代理人渠道成为人身险市场的重要驱动力。然而当前从业人员流动性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日益凸显,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新政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一方面强化招募选任标准,提升合规意识与专业能力;另一方面优化组织架构设计,通过精简层级、推动销售利益向一线倾斜,增强队伍稳定性。值得关注的是,政策特别强调建立长期佣金递延机制——对缴费期510年的保单,佣金发放周期不得少于3年;缴费期10年以上的产品则需覆盖至少5年,此举将有效引导代理人关注客户长期保障需求而非短期业绩。
在费用管理环节,《通知》深化执行"报行合一"要求,明确保险公司须根据产品复杂度和业务导向合理设定费用预算。通过统一精算假设费用与实际考核标准,避免因费用错配导致的短期逐利行为。同时建立风险追偿制度,对销售误导造成的损失实行佣金追索扣回,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这些举措不仅规范了佣金发放流程,更从根本上遏制行业"高脱落、低留存"的恶性循环。
新政通过多维度监管筑牢行业发展防线:要求保险公司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监管部门则强化属地监督和行为监管力度,对违规机构和个人实施从严处罚。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首次提出建立销售人员诚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分级分类标准,实现产品与人员资质的精准匹配。此举将有效解决当前"以保费论英雄"的粗放评价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透明可靠的服务选择。
针对行业过度依赖国外MDRT等评价体系的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保险销售人员荣誉制度。新标准将客户长期满意度与专业能力作为核心指标,并鼓励行业组织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衔接机制,推动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一改革既契合我国市场特点,也通过提升职业归属感,为高素质人才注入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
总结来看,《通知》以系统性改革回应行业发展痛点,通过"专业化转型佣金机制优化诚信体系重构"的闭环设计,重塑保险营销价值链。随着政策落地实施,个险渠道将逐步摆脱"人海战术"依赖,在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需求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最终推动我国保险业实现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战略转变。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关乎行业自身升级,更是金融供给侧改革在保险领域的生动实践,为消费者获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