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增长爆发期,但乱象丛生的低速电动车业却无人问津。不过,近日发布的《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有望使这混乱的行业现状得到改观。
微型低速电动车适用于短途代步和运输,因其小巧、用车费低、以及高性价比等特点,在我国三四线城市及广大农村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然而低速电动车的安全性却一直饱受诟病,其生产、销售、管理和使用的多个环节都存在顽疾,目前国内的很多企业都存在资质不全或者根本没有资质的问题。
以山东省为例,据山东省汽车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山东省低速电动汽车产量高达34.7万辆!连续三年增长超过50%!另据不完全统计,山东全省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或多达2000余家,而且90%以上都是非正规的“小作坊型”企业,销售多以代销为主,品牌众多,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且多为个体经营,不能开具发票。低速电动车的野蛮生产引起了行业的关注。
近日,由中国微型电动车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联合发起,并由中国微型电动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组织起草的《微型低速电动车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对微型低速电动车的术语和定义、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交付、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范。
2016年中国低速电动车产业研究报告显示,在团体标准中明确提出,微型低速电动车是纯电驱动的四轮车辆(包括客、货、专用车),整车质量小于1500kg、设计最高时速小于70km/h,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蓄能装置。该团体标准适用于在城市和乡村道路行驶的微型低速四轮纯电动车。
除了团体标准之外,2016年九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的低速电动车标准委员会也将成立,相关标准或于年底出台。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透露,低速电动车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经交给工信部,各项流程已经开始:2016年4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另外,业内普遍预计低速电动车标准委员会将在2016年9月成立,规范管理相关文件或于年底前对外公布,并将于明年中旬开始正式实行。
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解决目前行业内低速电动车企业参差不齐的问题,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有专家认为制定标准后,90%-95%的企业或将面临淘汰,最终可能只会剩下几家企业。
微型低速电动车具有小型、高性价比、用车费用低的特点,适用于短途代步和运输,在我国许多三四线城市及广大农村有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秘书长刘洪表示:“低速电动车行业的生命力很顽强,有强大的市场根基,关键在于国家的引领,以便促使产业健康、长久、稳定地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