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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结构性调降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
 土地 2025-03-26 16:16:17

  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新政,对省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系统性调整,通过降低企业税务成本优化行业生态。此次政策明确将保障性住房、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别项目的预征税率下调0.5个百分点,并设置差异化征收标准,旨在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推动市场向高品质居住需求转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细则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自2025年1月起,河南省对各类房地产项目实施新的预征税率:保障性住房执行零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从原1.5%降至1%,非普通标准住宅从3.5%下调至3%,其他类型房地产则由4.5%调整为4%。该政策延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发布的《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要求,将中部地区预征率下限统一降至1%。

  二、政策出台背景与行业环境分析

  此次调降源于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变化带来的增值水平分化。随着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及开发成本波动,部分项目利润率显著下降,原有税率已难以匹配当前市场状况。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降低预征率下限(东部地区至1.5%、中部至1%),为各省留出政策空间以精准施策。河南省选择将所有类别预征率同步下调0.5个百分点,既响应了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也反映了对省内房地产行业纾困的实际需求。

  三、新政执行时间节点与适用范围

  政策明确2025年1月1日为生效日期,具体申报规则遵循"税款所属期原则"。例如某房企2024年第四季度开发项目在2025年1月申报时仍按旧税率计算;而涉及2025年第一季度税款的申报(如2025年4月),则需执行新标准。这一分段式实施方式既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也避免因跨期结算产生税务争议。

  四、对房企资金压力与行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成本组成部分,其预征率下调直接降低了企业的阶段性缴税负担。以普通住宅为例,若某项目季度销售额为1亿元,则每季度可减少约50万元的预缴税款。对于非普通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降幅同样显著。行业分析显示,此举将使房企年均可释放流动资金规模扩大,尤其利好持有改善型住房项目的开发商。

  总结来看,河南省通过精准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既落实了国家层面减税降费的政策导向,又针对本地市场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调节方案。政策不仅缓解了企业短期现金流压力,更引导行业向保障性住房和品质住宅倾斜发展,为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与结构优化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2025年新政全面落地,其对开发成本控制、产品结构调整及消费者购房选择的综合影响将逐步显现。

延伸阅读

财政部:1—2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44亿元 同比下降15.7%(20250324/16:18)

财政部数据显示,1—2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81亿元,同比下降10.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8亿元,同比增长7.1%;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5573亿元,同比下降1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744亿元,同比下降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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