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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结构性调降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
 土地 2025-03-26 16:16:17

  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4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发布新政,对省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进行系统性调整,通过降低企业税务成本优化行业生态。此次政策明确将保障性住房、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别项目的预征税率下调0.5个百分点,并设置差异化征收标准,旨在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推动市场向高品质居住需求转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细则公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自2025年1月起,河南省对各类房地产项目实施新的预征税率:保障性住房执行零预征率;普通标准住宅从原1.5%降至1%,非普通标准住宅从3.5%下调至3%,其他类型房地产则由4.5%调整为4%。该政策延续了国家税务总局2024年11月发布的《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要求,将中部地区预征率下限统一降至1%。

  二、政策出台背景与行业环境分析

  此次调降源于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变化带来的增值水平分化。随着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整及开发成本波动,部分项目利润率显著下降,原有税率已难以匹配当前市场状况。国家税务总局通过降低预征率下限(东部地区至1.5%、中部至1%),为各省留出政策空间以精准施策。河南省选择将所有类别预征率同步下调0.5个百分点,既响应了中央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也反映了对省内房地产行业纾困的实际需求。

  三、新政执行时间节点与适用范围

  政策明确2025年1月1日为生效日期,具体申报规则遵循"税款所属期原则"。例如某房企2024年第四季度开发项目在2025年1月申报时仍按旧税率计算;而涉及2025年第一季度税款的申报(如2025年4月),则需执行新标准。这一分段式实施方式既确保政策平稳过渡,也避免因跨期结算产生税务争议。

  四、对房企资金压力与行业发展的积极影响

  土地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重要成本组成部分,其预征率下调直接降低了企业的阶段性缴税负担。以普通住宅为例,若某项目季度销售额为1亿元,则每季度可减少约50万元的预缴税款。对于非普通住宅和商业地产项目,降幅同样显著。行业分析显示,此举将使房企年均可释放流动资金规模扩大,尤其利好持有改善型住房项目的开发商。

  总结来看,河南省通过精准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既落实了国家层面减税降费的政策导向,又针对本地市场特点制定了差异化的调节方案。政策不仅缓解了企业短期现金流压力,更引导行业向保障性住房和品质住宅倾斜发展,为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与结构优化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2025年新政全面落地,其对开发成本控制、产品结构调整及消费者购房选择的综合影响将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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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研报指出,3月1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文件增量信息在于:进一步规范收地范围;明确申报审核流程;强调资金和收益的综合平衡。根据中指院的数据,截至3月10日,广东、四川、吉林、江西等已公示拟使用专项债券收地的金额约500亿元;同时,北京、广东已率先发行用于土地储备的专项债券共424亿元,其中广东的307亿元全部用于回收闲置土地。我们预计规范文件的持续出台有望给予地方政府更加明晰的操作指引,加速专项债券收地的落地,从而平衡土地供需、改善房企流动性,进一步筑牢“止跌回稳”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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