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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养老金 2017-09-06 13:09:20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

  养老金并轨方案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中通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地方“养老金并轨”的进度还停留在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层面。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部分省直机关和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账和补缴速度放缓,特别是财政不那么充足的地区。

  据了解地方的养老金并轨方案公布情况,目前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实施。不过,并轨涉及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及操作问题,各地情况存在差异,所以各地启动实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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