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国际市场规模上看,美国、日本是世界文化产业强国,仅这两个国家就占了世界文化产业市场份额的2/3。经过前几年的铺垫,文化产业在模式上有了新的探索,在路径上有了新的方向,在思想上有了新的认识。以下对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分析。
伴随版权保护力度增强,以文学、音乐、视频为内容的用户付费模式迎来转机,目前占比超过5%,后续发展空间巨大。从2011年或者更早的时间至2017年,中国在移动游戏用户量、网络视频总时长、数字音乐用户量、电竞用户规模等多项指标成为全球第一,数字娱乐和媒体业规模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在文化产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文化+”越丰富、越深入、越广泛,经济越强劲、越发达、越繁荣。文化与经济的联姻,使得经济在文化的基因中裂变,文化在经济的承载下绽放,其构建形成的产业,以文化为魂,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链接市场、亲和大众,并因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兼容性而充满生命力。现从三大政策来分析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文化立法一直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短板,五年来,经过多次修改与完善,文化立法终于取得重大突破。首先,2015年,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博物馆条例》正式实施,用制度保障来推进博物馆事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其次,《电影产业促进法》于2016年11月正式颁布,是我国文化产业领域的第一部正式法律,该法律的施行将推动电影行业从行政法规监管转向专门法律监管。
同时,我国文化领域的首部基本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文化立法逐渐成为国家在文化建设中的重点之一,也将会是我国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方向。
在信息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传统的文化保护和展陈方式继续进行创新性发展,“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过去5年中,活态传承与保护文物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随着《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出台,以故宫文创为代表的用创意激发文物活力的优秀案例,让文物保护迈向新纪元。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文化产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随着IP热潮的兴起,知识产权保护备受重视。《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4-2020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进计划》等一些列政策的出台,从人才发展机制改革、学术环境优化、侵权行为打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导向分配等多方面作出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的全方位部署,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在现阶段的文化产业中,其市场主体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市场结构也由此表现出复杂化形式。由于现代传播影响力已经发展至瓶颈阶段,文化产业市场表现出“渠道为王”的特征。相比全球经济较为繁华地带经过长久时期积淀产生的比较成熟的文化产业,经济落后地带的文化产业内部的矛盾依然突出,自身文化折扣的缺陷使得在前进中显得步履蹒跚,内在的不足也导致了外在竞争力的弱势,使得和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在抢占市场份额中竞争力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