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矿用车既不属于汽车类,亦不属于特种设备,因此目前无论是行业标准还是国家标准,都处于缺失状态。现对2016年我国矿用车行业政策及环境分析。
赖汉林是江苏人,也是这批车主之一。他告诉记者,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包括江苏、黑龙江、甘肃和河南等省份。“我们背井离乡到矿区买部车拉土方是为了养家糊口,改善生活状况。可谁能想到,现在一分钱没挣到,反而是直接经济损失接近1000万元。”赖汉林一边跺着脚一边对记者说。
按照他的说法,他们是在2016年4月份与山东临工签订的购买合同。由于该批车辆为山东临工的最新研发产品,山东临工方面口头承诺,若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在误工期间赔偿误工费1500元/天。同时承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甚至可以更换车辆。
赖汉林告诉记者,每辆车的贷款总价在63万元左右,首付款应在15万到16万元之间,山东临工对他们的首付款比例进行了优惠,每辆车实际首付10万元。
然而,7月份提车后,让赖汉林等车主烦恼的事情发生了。“车辆一投入使用就不断出现质量问题。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后桥配置不合理导致变速箱、后桥和中桥不断损坏,平衡轴承载不足易断裂,离合器配置缺陷,电脑板故障频发,发动机支架断裂,拉臂、弓夹子时常断裂,轮胎不合格等。”在他看来,更为严重的是,液压传动系统、刹车系统、方向系统配置不合理,导致翻车、撞车事故频发。
赖汉林告诉记者,他们向山东临工和经销商反映质量问题后,山东临工也一直在派人整改,“包括整车厂、后桥厂、离合器片厂、轮胎厂等都陆续来人维修,但最终没有效果。”
“干一天活,修两天车,第一天赚来的钱还不够我第二天去修车的。”赖汉林说,自己修车已花了100多万元。由于车辆的问题一直没有完全解决,管理人员费用大幅增加,严重拖延工期,导致他们交给大唐矿区的500万元抵押金也拿不回来。“现在我们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接近1000万元,间接损失则难以估量。”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这批车辆的生产厂家是由山东临工投资兴建的山东临沃重机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其成立于2016年年初,主要从事矿用自卸车、混凝土机械等工程机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预计2013年销售收入将超6亿元。
山东临工重机营销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批次售出车辆是最新研发产品,可能还存在一些小毛病,但在出现质量问题之后,山东临工方面积极派出了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和检修。而用户在还了一、两期购车贷款后,就开始拖欠购车款,至今拖欠购车贷款最少已有3个月。
在王国超看来,此批售出车辆的确有质量问题,但导致大面积损坏的原因主要是用户使用不当。“此次售出的矿区用车额定载重是37吨,但是车主私自加高斗笼,实际载重达到70-80吨,车辆遭受重压导致损坏。且购车方司机大多未受过专业培训,野蛮驾驶导致车辆事故频发。”
王国超告诉记者,在此次售出的36辆矿用车中,有少部分车辆(7-8辆)未像其他车辆一样出现损坏,可证明主要责任在购车方使用不当。
“出现质量问题后,(山东)临工方面也做出过很大的让步,在为损坏车辆维修之余,免费提供了10辆等价的矿用车予以替换,保证不耽误用户的使用。”王国超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车辆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售,由于车主拖欠贷款,山东临工已将车主告上法庭,要求偿还租金和滞纳金,同时为保全财产,36辆车已经被山东临工拖回,法院将于明年年初开庭审判。
2016-2021年矿用车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表明,矿用车出现质量问题并非山东临工一家,几乎整个行业都存在质量纠纷,宇通重工等多家矿用车生产厂家都曾因为质量问题而和用户对簿公堂。
王国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矿用车辆的开发生产也不过两三年时间,目前还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
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后发现,矿用自卸车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范围,从而也不需要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
中国汽车工业研究所的贾新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宽体自卸车超过国家道路用车标准,比上路行驶的重卡更宽,装载量也更大,属于非公路用车范畴,不需要进入强制认证目录,也不需要和普通汽车产品一样进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目前矿用车产品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很多厂家都是在重卡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可能就无法达到矿山用车的要求,这也是产品不稳定的一个原因。”
“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工程运输机械分会正在组织主机厂制定和完善非公路自卸车的标准。”中国工程机械协会工程运输机械分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矿用汽车分会秘书长陈学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