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进行焚烧处理,始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主要是为了公共卫生和安全,焚毁传染病疫区可能带有诸如霍乱、伤寒、疟疾、等传染性病毒居然病菌的垃圾,以控制这些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危险的传染性疾病的扩散和传播。在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最早的垃圾焚烧炉是 1874 年在英国Nottingham市场造的平炉。1885 年美国纽约、1896 年德国汉堡以及 1898 年法国巴黎先后建立了世界上较早的生活垃圾焚烧厂。由于技术原始和垃圾中可燃物的比例较低,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浓烟和臭味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相当严重,直到 20世纪60年代垃圾焚烧并没有成为主要的垃圾处理方法。
固体废物焚烧处理就是将固体废物进行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处理过程。在 燃烧过程中,具有强烈的放热效应,有基态和激发态自由基生成,并伴随着光辐射。由于焚烧法处理固体废物,具有减量化效果显著、无害化程度彻底等优点,焚烧处理早已成为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的基本方法,同时在对其他固体废物的处理中,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环境保护盒安全要求的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焚烧处理技术正向资源化、智能化、多功能、综合性方向发展。高温焚烧已发展成为一种应用最广、最有前途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之一。焚烧处理早已从过去的单纯处理废物,发展为集焚烧、发电、供热、环境美化等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控制、全天候运行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1988年,深圳清水河垃圾焚烧厂点火运行。2000年前后,出于环保需求,中国开始关停小火电厂,相当一部分小火电厂借机改建为垃圾焚烧厂。截至目前,作为后起之秀的垃圾焚烧,在中国已有近30年的发展史。
只是按照中国城市建设院总工程师徐海云的说法,“黑天鹅”虽然变成了“白天鹅”,但技术差、污染重等问题依然存在。直到2005年以后,上海、宁波等城市引进国外先进的焚烧设备和技术,垃圾焚烧才开始走上合规运营与清洁焚烧的轨道。
1月5日,国家能源局召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会上消息显示,截至2015年底,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480万千瓦,发电量约250亿千瓦时,年处理垃圾约8000万吨,约占年垃圾产生量的40%。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朱明表示,按照规划,到“十三五”末期,垃圾焚烧发电装机容量约750万千瓦,增幅为56%。在做好环保、选址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鼓励建设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应用现代垃圾焚烧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垃圾焚烧发电环保水平。
2016-2021年中国垃圾焚烧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表明,对于垃圾焚烧以及排放物的处理技术,中国能源网首席研究员韩晓平认为,国内已经很成熟了。“现在垃圾的焚烧技术,我们国家的锅炉无论是排放指标还是效率,在世界上都已经非常先进了,所以这些方面大家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这些年来我们的技术发展很快,达不到标准的根本就没有机会进入市场。”韩晓平如是说。
虽然我国垃圾焚烧发电技术不断突破,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上国家政策扶持力度大,垃圾焚烧发电发展迅速,市场前景广阔,但垃圾焚烧发电面临着排放标准越来越高、邻避困境、恶性竞争等问题。
这看似是项目建设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分类环节不完善导致的垃圾组分驳杂、回收处理难度大、污染严重等问题造成的。从这一角度来说,也需完善法律法规,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朱明认为,邻避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群众对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及相关的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对垃圾发电一概排斥;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没有发挥出来、监管不到位,项目公开透明不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些已建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污染物处理不过关,引发群体意见。
不管新国标有多么严格,对于监管的信息,环保部门如果不能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公众监督的话,那么无论是企业自行监测的信息,还是环保部门的权威检测都将毫无意义。
正如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张平所说,政府应将垃圾焚烧设施纳入城市规划,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缓解公众的“邻避心理”。同时加强对垃圾焚烧电厂的监管。
民间环保人士黄小山则认为,垃圾焚烧并不是原生垃圾拿来就烧,而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之上,将生活垃圾的可燃物入炉燃烧。而在中国,大多数生活垃圾入炉前没有经过严格分类和预处理。因此,垃圾含水量大,难以保证燃烧炉内的温度始终高于850度,有机物中的氯为二恶英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所以,要想更好地控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除了接受公众监督外,根本是要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结束中国目前焚烧混合生活垃圾,尤其是焚烧厨余、含氯塑料等产品和有毒有害垃圾,禁止一切工业垃圾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