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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2016年将淘汰煤电落后产能491.8万千瓦
 煤电 2016-01-01 13:32:19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提出在2016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中,计划淘汰容量总计491.8万千瓦。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于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煤电机组,特别是单机30万千瓦以下,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运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以及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要求的机组的淘汰关停力度。

  在淘汰机组中,凡属未建成机组、2013年1月1日后无运行记录机组,不计入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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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在2016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中,计划淘汰容量总计491.8万千瓦,其中陕西淘汰计划容量最大,达到59.65万千瓦。

  《通知》要求,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煤电产能过剩已是共识,在电力需求放缓、电力行业出现局部产能过剩的苗头之下,煤电去产能的形势最为紧迫。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等多份文件,为日益严重的煤电产能过剩踩下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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