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开始推进的资源税全面改革,作为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的又一项重大税制改革,据统计,8月份首个征期,全国129个改革税目的资源税收入20.65亿元,按改革前政策计算应征资源税费26.19亿元,降幅21.14%,和改革前政策相比,总体减负5.54亿元。
上述129个改革税目,全国8月份共有62479户纳税人申报缴纳资源税20.65亿元,其中,124个从价计征税目收入17.3亿元,占84%;5个从量计征税目收入3.35亿元,占16%。河北省共有7809户取用水户申报缴纳资源税1.22亿元。
从12个重点税目看,首个征期资源税收入为9.62亿元,占129个税目资源税收入的46.58%。其中,铁、金、铝、铅锌、镍、石灰石、磷、氯化钾、硫酸钾、海盐10个税目资源税费负担下降,降幅从5%到48%不等;铜负担基本持平;石墨因考虑保护战略资源而相应提高了税负。
从典型调查的130户重点企业看,资源税全面改革后的平均负担率为4.88%,比改革前资源税费负担率7.16%下降2.28个百分点,降幅为31.8%。
以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为主要内容的资源税全面改革,带来的不仅仅是税负的变化,更是有效促进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产业结构升级,在机制和理念上都带来了深层次变化。
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建立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的调节机制,可以体现税收合理负担原则,既有效调节资源收益,合理筹集国家财政收入,也有利于帮助企业走出当前生产经营困境,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