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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季度商品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投诉主因
 商品 2014-01-01 11:37:35

  据中国报告大厅了解:2014年3月15日以来,我国已经在实施新消法,新消法在餐饮霸王条款方面向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倾斜,以减少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4月23日,记者从省消委会了解到:2014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450件,在商品投诉中,居前3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而餐饮行业霸王条款投诉呈喷井式增长。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最多

  从省消委统计的数据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涉及商品服务质量问题的投诉仍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据宇博智业了解,在商品投诉中,居前3位的分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商品类。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由去年的24.4%上升到26.99%,上升幅度最大。

  值得一提的是,一季度涉及食品类的投诉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68个百分点。“从侧面说明市场食品类质量有所改善。”肖向荣说。

  此外,服务类投诉整体呈上升趋势。在邮政服务类投诉中,快递服务业投诉占比最高,达82.41%,主要集中在快件被掉包、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索赔困难等。

  成都现首例退还开瓶费案件

  今年3月,成都市民刘女士在“莎宾娜”西餐厅用餐时,被迫缴纳了60元的开瓶费。接到投诉后,成都武侯工商局小天竺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到这家西餐厅进行调解,工作人员告诉餐厅方负责人,根据新实施的《消法》,最低消费、酒水开瓶费都属于霸王条款,并要求餐厅退换刘女士60元开瓶费。而这也是新《消法》公布后,成都首例开瓶费退还调解案件。

  通过宇博智业发布的2014-2020年中国餐饮行业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了解到,“过去,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作为行业惯例存在,消费者只能默认或者接受,因此,这类投诉在以往鲜有涉及。”省消委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在2014年第一季度的投诉案件中,关于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投诉则呈现“井喷”,“这可能与新《消法》实施有很大关系。”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肖向荣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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