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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为霸王条款划出高压线 消费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律 2014-01-01 09:19:23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了解:长期以来,很多经营者利用合约中的霸王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让消费者恼火又无奈。新《消法》为霸王条款划出高压线,合约条款含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就没有法律效力。

  新《消法》内容上有哪些新变化?消费者增加了哪些权利?

  权益变化一:新《消法》中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权益变化二: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权益变化三: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权益变化四: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权益变化五:新《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则该内容无效。

  阅读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2-2017年中国法律培训市场研究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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