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在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在我国生态建设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但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深入剖析这些现状,探索有效的管理要点,对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义重大。
(一)保护制度存在缺陷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环境保护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已建立的水环境等级评价制度虽分级明确,但在实践中,对各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指导作用不足。由于缺乏进一步细分标准,各地难以针对不同水体污染程度制定精准治理方案,只能采用统一管理方法,无法建立针对性的保护台账。这使得治理效果依赖地方管理部门的自觉性,不同区域的治理成效差异显著。例如,依据现有的水环境等级评价标准,部分地区虽整体达到某一标准,但对辖区内不同水体的污染情况难以精确把控,治理缺乏精准度。
(二)技术水平制约发展
技术问题严重制约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先进且不断更新的技术来保障治理的有效性。以某地区为例,从去年到今年,该地水体中总磷含量和高锰酸盐变化明显,然而水体中的氨氮污染却较为严重。复盘发现,该地使用的技术手段主要针对磷污染,而治理氨氮污染的技术设备采购成本高、原材料储备少,导致水体污染治理不彻底。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由于水体污染治理涉及多种污染物,治理方法各异,全面治理需要大量资金和技术投入,许多地区难以承受,使得部分污染治理困难,治理工作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离不开专业人员,但目前基层人员存在技术水平、制度意识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以某地区基层水文站为例,男性员工占绝大多数,且年龄集中在 30 - 50 岁之间,年轻工作人员匮乏。这种人员结构导致基层对新技术和新思想的接受能力较低,工作开展效率不高。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接受新事物速度慢,影响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更新。同时,不合理的人员配置以及管理不严格,使得基层存在偷懒现象,限制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提升。
(四)验收机制亟待完善
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验收机制对后续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但目前许多地区的验收机制存在落后、欠缺的情况。一方面,验收标准不统一且不完善,部分地方在验收时未参照国家水体质量评价标准并结合地方实际提高要求,甚至存在低于国标执行的情况。另一方面,验收完成后缺乏对水体污染单位的后续管理,验收被视为一次性工作,导致水体反复污染、反复治理,难以实现有效恢复。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需多管齐下。加强立法与法规制定,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加强保护区建设,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修复受损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此外,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让公众积极投身到保护工作中。
(二)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更新
更新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是提升保护质量的关键。当前,国内外涌现出许多先进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积极引进并应用到国内的实际工作中。同时,要对地方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对于资金短缺的地区,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工作。政府可给予参与的社会企业税收或其他政策优惠,实现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人员培训
针对基层人员技术水平问题,需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完善的人员培训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式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新技术的使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和理论、工作制度以及纪律制度等,切实提高基层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从而更好地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验收机制
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验收机制是确保工作长效性的重要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分析指出,明确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确保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建立验收后的跟踪机制,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纳入验收机制,避免水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短期行为,保障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2025 年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保护制度不完善、技术水平落后、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以及验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挑战。但通过完善规章制度、更新保护技术、加强人员培训和健全验收机制等措施,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这不仅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善,更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持续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构建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