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以来,行业应用网络拍卖技术的热情持续高涨。仅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上半年成交近30亿元,已轻松超过2012年的总和,参与企业达到1000余家;一些艺术品拍卖企业也先后“触网”,引发社会和媒体的普遍关注。进入下半年,这些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探索将进一步展开。
网络拍卖为拍卖行业注入新的血液,提供了新的渠道。竞拍者在家里,在旅途中,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竞拍,非常方便。
的确,网络拍卖很大的优势是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将原本贵族化的交易方式变成了平民交易,打破了时间、空间上的限制。首先,与现场拍卖相比,节省了制作图录的费用,同时可用3D技术展示拍卖标的风貌;其次,线上拍卖的佣金通常为3%~12%,这比实体拍卖行要低很多;第三,可以随时调整标的,印发图录所受到的局限迎刃而解;第四,不受时空的限制,竞买人随时随地可以“应战”;第五,还能够起到很好的保密作用。
不仅如此,网络拍卖成为中青年艺术家宣传自我的平台。张德林表示,保利、嘉德等一线拍卖机构,更多愿意关注一线艺术家的作品,而中青年艺术家则很难获其青睐。网络拍卖无疑为中青年及一些尚不知名艺术家提供了机会,也成为其宣传的一种途径。预计未来,网络拍卖的需求市场会越来越大。
不过,与现场拍卖相比,竞拍者很难对网络拍品进行鉴别。张德林表示,以书画艺术品为例,在线下,我们可以通过眼看、手摸等方式全方位感受拍品的质量品质。而在网上,通过照片则很难看出作品的真实的水墨效果、装裱及材质等。
为此,欧阳树英认为,网络拍卖更适合于标的价值比较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拍品,如钱币、邮票、珠宝、红酒、钟表等。
欧阳树英表示,目前我国网络拍卖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拍卖企业自建网络平台,如嘉德在线;二是拍卖企业在第三方平台举办网络拍卖活动,如保利与淘宝的合作;三是互联网企业直接进入拍卖领域。而前两者对客户的吸引及权益的保证主要依赖拍卖行自身的信誉,而对于互联网企业,由于目前没有相关监管措施,不免鱼龙混杂,因此要特别注意防范风险。
国内外关于电子商务几乎没有成型的专门法律。网络拍卖属于拍卖,但我国《拍卖法》对此也没有专门的规定。如何在交易中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目前艺术品网络拍卖基本上靠拍卖企业的信誉作为保证。对于交易所涉及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以及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依然没有一个机构有足够的能力作出担保。
报告认为,行业对政策法律的关注将持续深入。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最高院、海关总署、国土资源部等政府部门的相关拍卖政策中提出了网络拍卖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承担起草的《网络拍卖规程》国家标准也将在下半年进入报批程序。这些网络拍卖的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将有效推动拍卖企业开展网络拍卖,提升企业技术能级,促进拍卖信息更加公开,过程更加透明,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