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股是指上市银行发行的股票,也称为银行板块。银行股是投资者购买银行股票所获取的一种金融证券,通过证券市场进行交易。银行股震荡拉升,江苏银行、成都银行股价创历史新高,宁波银行、齐鲁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等涨幅居前。报告大厅整理了2025年5月银行上市重点企业一览表,供用户参考。
更多银行研究分析内容详见《2025-2030年中国银行行业竞争格局及投资规划深度研究分析报告》,报告重点分析了银行行业的经济发展与现状,以及银行行业进展与投资机会,并对银行行业投资前景作了分析研判,是银行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经销企业等单位准确了解目前行业发展动态,把握市场机遇、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等不可多得的决策参考。
1、江苏银行
公司简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379是经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379准,由江苏省内的原无锡商行、苏州商行、南通商行、常州商行、淮安商行、徐州商行、镇江商行、扬州商行、盐城商行和连云港商行等十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2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本行核发了(注册号:320000000022189)。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成都银行
公司简介: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25号)精神,经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11月5日下发的(银复〔1996〕36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12月22日下发的(银复〔1996〕462号)批准,本行由成都市财政局、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税务局,成都市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等22家企业,以及成都城市信用联社及下设的7个办事处和36个城市信用社的股东发起设立,并于1997年5月8日在成都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本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8,258,700元,成立时的名称为"成都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4月,"成都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2日,"成都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资金业务等。
3、宁波银行
公司简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宁波市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复函》(银函[1996]167号)批准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97年4月10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为25410602-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原名宁波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下发文件《关于同意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的批复》(甬银复字(1998)第99号),更名为宁波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6月5日取得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7年4月13日,经银监会批准,本行更名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4、齐鲁银行
公司简介:1996年6月5日,在济南市16家城市信用社和1家城信社联社的基础上组建济南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6月6日,更名为济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9月8日,成功与澳洲联邦银行(CBA)实现战略合作;2009年6月6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等。
5、苏州银行
公司简介:公司前身为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于2004年12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江苏省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制设立的农村商业银行。 2010年9月25日,公司名称由“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公司业务、个人业务、资金业务及其他业务。
6、中信银行
公司简介:本行是经国务院办公厅及人民银行的批准,于1987年4月20日在中信集团原银行部基础上改组而成,原名中信实业银行。 2005年11月25日,中信实业银行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 2007年1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中信银行整体改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2月31日依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完整承继中信银行的资产、负债、机构、业务等。
主营业务: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资金资本市场业务。
此前第一财经曾报道多家银行出现“存两年不如存一年”“存五年不如存一年”的极限倒挂现象。 现在随着存款降息潮来临,活期与中短期存款利率普遍下调,以招商银行为代表的头部机构,其一年期与五年期存款利率倒挂已消失。目前,中小银行期限倒挂依然存在。部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后续中小银行补降,中短期限存款利率进一步压降,与长期限存款利率间的倒挂或也将减少或消失。 值得关注的是,银行引导储户"存短期"的意图依然清晰,在应对净息差收窄压力的同时,正通过精细化定价策略重塑存款市场格局。(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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