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多数产自农村地区,销售问题成为提升农村收入的重中之重,随着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的不断深入,农产品电商也不断发展起来,并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2016年农业电商运行数据及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数据分析内容如下。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目前,我国已建成国家农业数据中心、国家农业科技数据分中心及32个省级农业数据中心,开通运行33个行业应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到所有省份及部分地市县,信息系统已覆盖农业行业统计监测、监管评估等重要业务。服务在线化全面提升。
农业部先后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明确“十三五”工作思路和重点,发布“十三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研究构建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组建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推进组,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2016年农产品网络零售商增加,交易种类日益丰富,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及民宿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模式涌现。
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稳中提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电子商务方兴未艾,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新亮点。
农产品网络零售交易总额达到2200亿元,农业电商发展进入“快车道”。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31亿,其中,农村网民突破2亿人,同比增长2.7%,占全部网民的27.4%,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大。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3.1%,农村快递网点发展到近9.5万个,乡镇网点覆盖率超过70%,淘宝村达到1311个,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问题正在逐步破解。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休闲农业行业专项调研及投资价值预测报告显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收入达到4800亿元,呈现迅速发展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美丽休闲乡村分别达到328个和370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4亿人次,从业人员达到850万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其中,“春节到农家过大年”“早春到乡村去踏青”“初夏到农村品美食”“仲秋到田间去采摘”成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主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成为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亮点、城市居民旅游度假的新去处、传承农耕文明的新载体。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超过2.2∶1,拓展了农产品增值空间。201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3%,实现稳中提质增效。其中,消费需求大、层次高的精制茶加工业、肉类加工业、中药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3.2%、7.8%和8.9%。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利润总额13394亿元,比上年增长4.1%。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满足了人们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利用互联网推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了必然趋势,《“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将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注入全新的政策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