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休闲农业产业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之一,彰显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成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在休闲农业区里,客人不仅可观光、采果、体验农作、了解农民生活、享受乡土情趣,而且可住宿、度假、游乐。休闲农业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文是对我国休闲农业行业相关政策信息介绍。
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快速发展。根据《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休闲农业成为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新兴产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休闲农业点数量稳步增长,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休闲农业点增长20%,接待人次和经营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更多相关内容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休闲农业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
2014年年底,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结合当地特色,推进农业与文化的融合,加强农业文化和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发展具有文化内涵的休闲乡村。”
厦门促进休闲农业发展 国家级示范点可获30万奖励
农家小木屋、家庭旅馆、农事体验……周末时光,很多都市人都愿意走进自然,置身森林,亲近海洋,体验农趣。记者从第77次市政府常务会获悉,我市将出台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通过加大用地支持、资金扶持、规范管理、指导服务等方面,扶持我市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我市将从鼓励土地流转、鼓励发展设施农业、鼓励示范创建、加强金融扶持、鼓励人才引进与培养几个方面给予资金扶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休闲农业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获得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奖励20万元,获得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奖励10万元。
我市将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饮用水、供电、通信、卫生、安全等设施的建设档次。加大旅游通道标识系统、游客接待中心、改厕改厨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市区两级休闲农业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市级以上示范点建设数字管理系统,提供网络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