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福建食药监局发布2016年第5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表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本次抽验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0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另外,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正在依法组织查处,涉嫌犯罪的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公布的40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这个季节畅销的“板蓝根颗粒”、“含杂质的注射液”,以及10批次的假中药饮片。
据2016-2021年中国药品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了解,药品质量符合规定不仅是产品质量符合注册质量标准,还应使其全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