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亦是补品,也可当做中药原材料。人参分有野生人参、野山参、移山参、园参。我国人参产区主要分布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和辽宁省,2021年行业规模增长至93.8亿元,同比增长0.29%。
人参是我国出口额最大的中药材品种之一,也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商品之一,我国每年人参出口数量在2000~3000 t,出口额在3000 万美元以上。
人参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主要为人参种植业,主体为参农及人参种植企业;中游为人参加工企业,主要包括人参初加工企业及人参深加工企业;行业下游为人参的流通与销售,主要包括中药企业、人参产品消费者两大类,其中中药企业将人参作为药品原材料,消费者则直接使用各类人参用品,包括人参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
我国现阶段人参主要产区基本集中在东北三省(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2019-2021年,我国东北三省人参产量逐年增长。2020年,我国东北三省人参产量总计约为45148万吨,较2019年增加2412吨,同比增长5.64%。
目前,我国有近2万家从事人参种植、加工和贸易的涉参企业,但却是典型的小而散,没有一家大型、著名品牌的龙头骨干企业,以致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只能依附于韩国等外资企业或强势品牌。虽然我国人参产量占世界的70%以上,出口占70~80%,但是,世界人参总产值约500亿元,中国却只占其中16亿元,不到世界总产值的4%.我国人参的产量与产值相差20多倍。
我国人参出口国家/地区较多,达到44个。按出口量来看,出口日本的人参共计1091.97吨,占2021年总出口量的30.51%,排列第一;其次是中国香港,其出口数量为1068.99吨,占2021年总出口量的29.87%。
人参出口的贸易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贸易、保税监管场所进出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来料加工贸易;其中,一般贸易为主要出口贸易方式,其出口数量达到2702.91吨,占总出口数量的75.52%;其次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物流货物,其出口数量达到810.55吨,占总出口数量的22.65%。
我国共有23个省市向外出口人参。从出口数量角度来看,广东省的出口数量达到1232.46吨,占2021年总出口量的34.44%,高居首位;其次是天津市和吉林省,出口数量分别为628.56吨和539.50吨,分别占2021年总出口量的17.56%和15.07%。
在我国人参品牌创立初期,很多企业仅将人参看做经济作物,在包装、加工等方面均落后于韩国。吉林省注册的人参品牌有30多个,但每个品牌的产品产量均不高,市场覆盖面窄。让人稍感欣慰的是,吉林政府已经下决心振兴人参产业,正在打造中国·吉林“长白山人参”品牌,以开拓海内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