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共完成药品抽检31万余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8933批次,不合格率为2.86%;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药品质量不合格和药品检查不合格通告54期,其中中药饮片不合格通告22期。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2018年第23号通告,标示为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1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再次受到关注。
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提升中药饮片质量不是某一个环节的事,亟待行业全产业链的提升。“目前,中药饮片源头质量控制薄弱,流通中间环节过多。如果上游种植土壤重金属含量超标、乱打农药,中游生产加工炮制方法不对,下游流通受到污染等,都会造成质量问题。因而,必须从种植、生产、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的管控上破局。”刘红卫说。
中药饮片生产相关企业也需要加强自律。“例如可以通过改进中药饮片包装袋设计等,避免流通过程中被污染导致的质量问题。”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副总队长景锋说,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需要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改变传统采购中药材的方式,加强对原产地供应渠道或者基地的建设管理,严格把控质量风险。
中药饮片可直接作为药剂配方服用或直接服用,或进一步加工为中成药产品,下游行业应用广泛,主要包括中成药厂、医院(中医院和中医科室)和零售药店,以及饮品、食品、保健食品等制造企业。中药饮片的质量直接影响中医中药的临床疗效。
据2017-2022年中国中药饮片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了解,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的中药饮片不合格原因多为性状项目不合格,也有的是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黄曲霉毒素、铵盐、杂质、农药残留量等项目不合格,甚至还存在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的现象。在2017年年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验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5号)中,发现红花、五味子、黄柏、黄连、延胡索、朱砂等中药材及饮片检出酸性红73、胭脂红、柠檬黄、金橙Ⅱ、日落黄、金胺O、808猩红等物质,检出桔梗存在增重问题,沉香检出松香,没药、乳香检出松香酸。据介绍,酸性红73、胭脂红、柠檬黄、金橙Ⅱ、日落黄、金胺O和808猩红均是色素或者染料,中药材及饮片中检出该成分,提示有染色现象;在镁盐、铝盐等检验项目检验中出现明显浑浊,提示有用无机盐增重现象;松香酸为松香的成分,检出该成分,提示有用松香掺假现象。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表示,对中药材及饮片进行染色、增重、掺假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欺骗消费者,必须严厉打击。对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涉及到的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对于中药材或中药饮片不合格的原因,国内知名中医药学专家周超凡教授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我国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存在一些问题,中药材来源复杂极易存在混乱品种。即使是种植药材,也因种质不清、种植与加工技术不规范、农药残留量超标等因素造成中药材质量不稳定和品质低劣。甚至有些饮片加工企业为获取更高利润,自己并不生产,而是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饮片,然后在市场上销售,导致饮片质量参差不齐,染色、增重、霉变等现象多发。他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打击非法制售中药饮片行为。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指出,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药品研发、生产、销售、配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药品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企业必须履行药品生产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保证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他提到,2018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抓好原辅料供应链、中药饮片等问题的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偷工减料、违法添加、掺杂使假、不按工艺生产、购进无资质原辅料贴牌销售和数据造假等具有潜规则性质的违法行为。
中药饮片市场巨大。有关数据分析,2018年我国中药饮片市场规模将超过2700亿元。专家预计,在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巨大市场份额加上消费者的认可,国内中药饮片市场将实现规范化、集中化发展。我们期待,2018年生产企业能够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国家严厉监管之下,中药饮片不再是药品不合格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