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实施至今已满10个月,针对新法中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事宜,昨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布了包括北京、兰州等11个城市烟草广告调查结果。调查显示,高达近五成的烟草销售点存在烟草广告。
为评估《广告法》贯彻实施情况,在该法实施半年后,中国控烟协会对北京、上海、深圳、昆明、西安、杭州、武汉、兰州、哈尔滨、张家口、广州等11个城市的烟草销售点、公共场所、户外的烟草广告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有46.8%的烟草销售点有烟草广告,其中,兰州最高为87.9%,上海最低为23.5%。令人堪忧的是有70%烟草销售点没有展示对未成年人禁售烟草的标识。17.6%的烟草销售点发现有青少年进入。
户外烟草广告方面,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杭州、武汉、张家口等在内的7个城市未发现有户外烟草广告。11个城市中,9个城市的公共场所发现有烟草广告,只有上海和深圳未发现。
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著名控烟专家许桂华认为烟草业将“零售终端造就成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的战略正在实施。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会长胡大一呼吁要求立法机关和国家工商总局将烟草销售点纳入公共场所范畴。更多相关行业资讯请查阅由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烟草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