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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 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煤炭 2014-01-01 14:34:01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煤炭资源税改革

  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部署,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

  “现在企业面对的各项收费确实太多了,有些地方的收费项目就像‘梁山好汉’一样,108项都不止!”这是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谈到煤炭资源税改革时说的话。总理的这番话也是煤炭企业生存环境的真实写照。

  李克强总理还强调:“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的收费不仅项目多,而且很不规范,一些企业通过疏通‘关系’就能少交钱、甚至不交钱,这不仅有寻租的空间,也干扰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清费立税’过程中,‘费’还没清完,‘税’就已经立好了,让企业的运行雪上加霜。” 对此,财政部负责人立刻回应,这次煤炭资源税改革中可以明确一个要求:费没有清完的地区,坚决不允许新设征税项目。

  这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中国报告大厅认为,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一字之变,有望为煤炭企业注入一针“强心剂”,不仅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还可以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

  实际生活中,一个餐馆如果所有菜品的价格都一样,大家就会抢着吃好菜。采煤也是这样,煤的质量不同、发热量也有差异,过去从量计征,不管质量如何,挖得多就交得多,结果煤炭企业采煤时把差的煤如同白菜帮子留在地下,只把白菜心挖出来,结果白菜心越来越少,不要的白菜帮子越留越多,不利于煤炭资源的科学开采、合理利用。煤炭行业分析报告认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可以改变过去企业挖煤“只吃白菜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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