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扫黄”?我们所说的“扫黄”,包括扫除精神垃圾和扫除卖淫嫖娼两个方面。这里主要指扫除精神垃圾。3月25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通报,截至3月24日,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445宗,打掉涉黄团伙62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865人。全省208家违法违规场所被取缔,另有2925家场所停业整顿。
参考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2-2016年公安信息化与IT应用趋势及投资策略研究报告》
据宇博智业了解:省公安厅专门成立了责任调查组,对东莞市扫黄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及充当“保护伞”的民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启动问责机制,对扫黄工作不力的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郑东称,截至目前,东莞市公安机关共有包括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严小康等36名民警被立案查处和问责处理,其中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9人,“两规”2人,党纪政纪处分13人,其他涉案民警还在调查处理中。目前,东莞11家场所涉黄案件侦办和倒查追责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灼华:东莞市打击涉黄问题一直以来态度都是坚决的,这么多年我们结合日常工作也查处了一批涉黄场所。但由于这些场所逃避打击不断变换一些场所,所以在打击犯罪这方面,杜绝是有一定的难度,不管怎么样我们打击的态度是明确的。
扫黄的意义如下:
黄毒”是社会的公害,是旧社会的一种丑恶现象,它与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和道德意识是相悖的。新中国成立后,“黄色文化”得到了有效遏制和清扫。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国外资产阶级腐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方式的渗透,致使在一些沿海开放地区,流入了不少宣扬淫秽、色情暴力、迷信甚至反动的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并由沿海迅速向内地侵蚀,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开展“扫黄”斗争,就是要针对那些危害社会,尤其是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丑恶现象进行治理,这是一件大得民心、功在当代、利在子孙后代的实事。
随着“扫黄”斗争的不断发展,“扫黄”意识在城乡各界逐步得到统一和加强,形成了较有利的社会氛围。同时,我们绝不能低估“扫黄打非”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必须让全社会认清这是一场文明战胜腐朽的长期斗争,进一步认清“黄毒”的危害,共同筑起抵御“黄毒”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