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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风险总体可控 须防止城镇化过程中出现膨胀
 城镇化 2014-01-01 17:29:24

  总体风险可控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是可控的。他强调应该区别两个概念:一是窄口径的政府债务,仅指政府直接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一是宽口径的政府性债务,包括或有负债。

  “以窄口径论,美国政府主权债务占G D P之比超过100%,欧洲国家普遍超过50%,日本则近200%,而我国债务余额占G D P比重不到18%。”白景明告诉记者,“如果按照宽口径计算,审计署2013年审计结果是17.89万亿地方债务余额。如果2013年G D P实现7.5%的增长目标,则G D P规模可达到56万亿,政府性债务应该也不到G D P的37%。”此外,我国政府性债务属于投资性债务,资金使用形成了大量具有长期收益的固定资产。

  “地方债风险总体是可控的,但对其快速发展积累起来的风险须保持警惕,尤其要防止下一步城镇化过程中出现地方债务迅速膨胀,引发债务风险进一步扩大。”白景明说。

  三张药方化解风险

  在白景明看来,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有三张药方可以治本。

  第一要改变唯GDP考核的现状。G D P崇拜及其考核方法刺激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而大量的投资只能通过举债筹措资金。不正确的政绩导向助长了地方债务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第二要优化政府规划“我认为债务风险出现与政府规划没做好有关。”白景明进一步解释道“我们国家实际上是规划治国,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规划要科学合理,不要换一个领导人变一个政策。这个问题不解决,地方政府债务永远解决不了。”

  第三要把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把一部分债务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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