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台县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了三年零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今年五月的一个夜晚,凤台一乡镇派出所接到了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女人哭着向警察求助,说自己的丈夫被邻居砍伤了。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报警的女人名叫吴某,她的老公在和邻居陈某的老婆偷情时,被突然进门的陈某发现。见两人衣衫不整,陈某一进门就破口大骂,吴某的老公提着裤子往外跑,被陈某堵在门口,两人扭打在一起,陈某因个子矮小,力气也敌不过,被吴某的老公一把推开。陈某反应过来后,顺手从旁边桌子上拿了把菜刀,紧跟着追了出去,撵上后便砍了过去,致使吴某的老公左手食指、中指、左臂被砍断,后背和腰被砍伤。流血不止的吴某老公跑到楼下就瘫倒在自家门前,听闻丈夫求救声的吴某打开门,吓得面色惨白,不知所措,待回过神来,才匆忙拨打了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经司法鉴定,吴某老公的伤情属于重伤,伤残等级为十级。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陈某能如实供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因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对被告人陈某酌情从轻处罚,判处了三年零两个月的刑期,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