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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文件防范冤假错案 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
 文件 2013-01-01 09:33:34

  据中国报告大厅了解,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

  法院要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强化证据审查机制。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审判人员、专家学者对其中的亮点、特点作了分析、解读。

  【意见亮点】

  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意见亮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解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说:“司法人员查证案件只能凭借现有的证据推断已经发生的案件情况,会受到时间、环境、记忆以及各种心理的影响,这些证据经常是零碎的、不完全一致的,有时甚至相互矛盾。面对这些证据适用什么理念进行判断,决定了案件的裁判结果。坚持‘疑罪从无’的裁判原则,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断,是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

  不让外部因素影响审判

  意见亮点: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

  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指出,如果审判机关作出了一个无罪判决,通常会面临多方面压力。首先是来自受害方的压力,如果按照疑罪从无,在未确定被告人肯定没有实施犯罪的情况下而宣告其无罪,受害方往往无法接受,随之而来的上访,甚至闹访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其次,社会舆论也会给法院造成很大压力,使得无罪判决难以作出。

  强调排除非法证据

  意见亮点: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依法排除。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介绍,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强调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过去对于采用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没有明确是否要在采信证据上予以排除。这次意见明确提出了应当予以排除,是刑事审判的一个进步。”

  其他亮点

  1.现场遗留的可能与犯罪有关的指纹、血迹、精斑、毛发等证据,未通过指纹鉴定、DNA鉴定等方式与被告人、被害人的相应样本作同一认定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等未通过辨认、鉴定等方式确定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要切实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庭审中的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对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理由、辩护意见和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当庭或者在裁判文书中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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