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5年5月30日)
近年来,金融科技创新与法律边界争议频发。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量化交易软件实施非法证券服务及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作出终审裁定,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该案作为本市首例将机器人炒股技术与法律犯罪交织的典型案例,不仅揭示了科技滥用风险,更为金融合规与知识产权保护敲响警钟。

涉事企业通过开发名为"DIY炒股机器人"的量化交易软件,在未取得证券业务资质情况下,向客户收取28,800元VIP服务费。该软件表面上允许用户自主设置交易参数,实则通过预设模型主导股票选择,实质构成非法荐股行为。更严重的是,企业通过购买外挂程序突破券商系统安全防护,绕开合法接入流程调用交易通道,累计收取接口使用费300余万元。此类技术入侵行为不仅违反《证券法》,还直接破坏了著作权人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创新运用"实质推荐理论",指出即便用户可调整部分参数,核心选股模型仍由企业单方控制,其行为本质属于未经许可的证券咨询活动。针对技术入侵环节,法院援引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六项,首次将规避券商系统安全措施的行为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值得注意的是,在犯罪链条中提供外挂程序的技术人员被单独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定罪量刑,精准切断犯罪技术支撑。
办案机关通过引导侦查锁定关键证据链,先后查明3000余万元非法经营额及74.5万元技术服务费等数据。除刑事追责外,检察机关还向证券软件开发商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强化系统反入侵能力、完善风险监测机制。这种"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行业治理"的履职模式,在本案中成功推动金融技术安全标准升级。
【案件启示】
此案作为新型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凸显了科技应用与法律监管的动态博弈。涉案企业将量化交易工具包装成"智能服务"逃避监管,最终因技术入侵和实质荐股行为被双重追责。司法机关通过穿透式审查厘清技术表象下的违法本质,既维护了金融市场秩序,也明确了技术创新不可逾越法律红线的原则。随着金融科技加速发展,该案确立的裁判标准与监督机制,将持续为类案办理提供重要参考,推动行业在创新与合规中实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