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5年5月26日)
近年来,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如何实现林地产出效益与生态保护协同提升成为关键课题。浙江省林业局于近期印发《关于开展林业"标准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破题,通过构建新型用地模式推动林业资源集约化利用,为乡村振兴注入绿色动能。
该政策明确提出要建立"双向供给"机制,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推进林地规模化流转。通过统一建设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形成可直接投入生产的"标准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木本粮油、森林康养等产业。这种模式不仅破解了传统林业分散经营的瓶颈,更将亩均产出效益作为核心目标,为林农和村集体增收开辟新路径。
意见强调林业"标准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禁止用于住宅开发等非农用途。具体建设范围涵盖规模化经营性林地、配套设施用地及必要建设用地三类。同时构建包含基础指标(如生态保护红线)、招引指标(投资强度)、经济指标(亩均产值)和共富指标(农民增收比例)的复合评价体系,确保每块"标准地"既符合绿色发展要求又能产生可持续经济效益。
文件详细规定了从选地到运营的全流程:科学选址需综合生态价值与区位优势;连片流转要保障农民知情权和收益分配;招引环节通过公开透明机制筛选优质主体;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参照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特别要求签订双重协议——既规范林权流转关系,又明确投资方需达到的产出指标,形成"承诺—监管—奖惩"闭环管理。
通过区域评估前置和控制性指标设置,该政策有效降低了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例如,统一配套基础设施使企业实现"拎包入驻",规模化运作显著降低边际成本;共富指标要求确保村民能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这种改革既盘活了沉睡的林地资源,又通过生产要素重组激发市场活力,为集体林业循环发展注入制度动能。
总结来看,《意见》通过顶层设计重构林业用地价值链条,在生态保护框架下释放经济潜力。其创新性在于将工业"标准地"理念移植到生态领域,通过量化指标和规范流程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未来随着试点推进,这种模式有望在全国形成可复制的绿色产业开发范式,为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