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消费者大多选择居家消费,“宅经济”下的相关投诉呈现新情况、新特点。其中就包括由网红直播衍生出来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纠纷。
当前,互联网经济衍生出一些新的商业模式、经营业态,比如直播购物、网络游戏、视频服务等,这些新的商业模式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相关经营者也在法律、监管的边缘不断试探。直播行业犹如千团大战会面临洗牌 ,建议有关政府部门加强新问题研究,尽快出台相关规范,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为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已开展工作。7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对《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网络主播的法律责任,《征求意见稿》提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严格规范商品或服务营销。通过网络直播营销商品或服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并且,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烟草制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行商业推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网络直播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进行网络交易的商品或服务。
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根据《广告法》,重点查处发布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2020年6月,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
当月,国家网信办公布,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经核查取证,首批依法依规对“皇冠直播”“嗨够直播”“UP直播”“月爱直播”等44款传播涉淫秽色情、严重低俗庸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分别采取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阶梯处罚;部署查办了一批利用色情低俗直播内容诱导打赏案例,对“幺妹直播”“触手直播”“9158美女视频”“喵播”“么么直播”“蜜桃直播”“啵比直播”等平台传播网络低俗直播内容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当时承诺,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探索实施网络直播分级分类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网络直播带货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