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实行退休金制度,这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如何缴费,又该如何领取。想必很多人都很疑惑,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按照公务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也相应改革,下面对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一一解读:
一、事业单位养老金如何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其中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 ,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 。由单位代扣。
如果是按照本人缴费工资 8% 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大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个人工资小于当她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 来计算个人缴费 工资基数。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帐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二、事业单位养老金怎么领
依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参照下图:
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领取方法参照下图:
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车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后,近几年五个试点省市进展一直非常缓慢。如何解决改革中所遇到的难点,切实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是当前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