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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出纰漏 标识卡被人利用
 家电下乡 2012-07-31 10:47:18

  家电下乡是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是带动工业、惠农强农、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的有效手段。就在大好形式的政策下,却有人想出了利用家电下乡的标识卡,牟取非法利益。

  2012年6月,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商家业务员在网上倒卖“家电下乡”标识卡,牟取非法利益。接到此举报线索后,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有一名高姓的空调业务员进入了警方的视线。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高某以35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下乡”的标识卡及编号,依编号加工制作,并聘请犯罪嫌疑人吕某、颜某、刘某等人将所印刷的条形码粘贴在标识卡上,在“家电下乡”网站和重庆“家电下乡”网站上对所粘贴的标识卡、条形码进行辨别核对,然后将确认有效的标识卡、条形码对外销售牟利。

  也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倒卖家电下乡卡赚取差价,卡贩子一般按7%至8%的补贴价格收购空调、冰箱、洗衣机、彩色、电脑等各类标识卡。因为有些城市户口的人也购买了 “家电下乡”产品,但是不能享受补贴,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回收标识卡,拿到农村财政报销,享受最高限价13%的补贴,赚取其中的差价。本案中,以 2000元的家电下乡电冰箱来计算,收购标识卡的价格一般在40元左右,但如果拿回去报销,按13%的比例算,可获得260元,每卖出一张卡,卡贩子就可赚取220元的差价。

  国家必须采取严厉的措施,严厉打击标识卡贩子,不要让美好的政策“破坏了”原本公平和谐的购物环境,更不能让农民老百姓的优惠落入别人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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