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用途可分为船用电力系统主发动机和助剂。主发动机可分为内燃机和涡轮发动机,涡轮发动机主要用于在海军领域,内燃机主要是柴油发动机,包括低转速(RPM <300),中速(RPM = 300-1100)和高速(转速1100),助剂主要包括发电机及辅助设备。
柴油发动机是由德国人于1875年发明的,100多年后,船用柴油机行业的门槛仍然很高。在中速柴油发动机领域,瓦锡兰占市场份额近50%,在高速柴油发动机领域,有许多制造商,最大的是德国的Tognum(MTU),其次是法国的SETI(MAN),日本洋马,卡特彼勒,康明斯,沃尔沃,约翰迪尔。
在世界上,只有少数船只符合IMO III级标准,数以万计的船只不能达到标准。解决办法有两个:第一,在发动机系统安装SCR和EGR系统。SCR系统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于德国,芬兰,美国,日本和其他主要国家得到发展,并实现了SCR系统的全自动化监控和管理。第二种方案是采用稀薄燃烧天然气发动机(即液化天然气为燃料的发动机),可满足IMO III级标准,不添加任何助剂。稀薄燃烧天然气发动机制造商,主要包括瓦锡兰和劳斯莱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