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建设日益繁荣以及国民对风险保障意识的提高,保险行业在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风险保障功能在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国家金融领域的三大支柱之一。是经济建设、人民生产生活的稳定器和润滑器。
自1996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以来保险行业发展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开始步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对行业实施了严格的监管,客户的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特别是在保险公司和客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以及理赔服务方面都有了严格的规定。这一切变化和发展,使得保险行业在国家经济建设和民众的生产生活中的保障功能尤为凸显。特别是“5.12汶川大地震”时,温总理在救灾现场呼吁,国民应多买些人寿保险为国家和政府分忧。
在保险法的依法监督、保监会的严格管理、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未来的保险行业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融资,为我们得来不易的建设成果提供更优质的保障!为人民的生活、财产更好的分担风险。为解除更多老百姓的后顾之忧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寿险行业最受关注的几大问题
第一、保险的合法性和保险公司一旦倒闭怎么办?
首先保险公司的成立要经过国家依法严格审批并在监管机构备案。并且有相当大的风险保障金存入指定金融机构实行严格监管。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破产,一旦出现问题由监管机构进行审批,保险公司成立清算组。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身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接受监管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就是理赔
首先,客户自己要做到诚信。例如,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种类和类别一定要如实告知,否则就给将来的理赔带来隐患。因为人寿保险合同对健康状况和职业都有严格的规定,这一点请广大投资保险的人士千万要引起重视,很多理赔难题就出在这里。其实,在投保时马虎不得,也不能伙同代理人作假。一旦风险发生,保险公司只会按照合同办事。只要是在合同条款里的风险事故保险肯定得赔。最重要的是,要找一位诚实守信的代理人了解情况,同时自己也做到诚信。现在理赔的时间都有明文规定,只要我们把相关的文件备齐,速度还是很快的。毕竟不是垄断时代了,各家都在竞争中求生存发展。
第三就是服务
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在服务上打造品牌,力求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推出更具人性化和独具特色的服务。例如,递送新闻资讯,上门服务异地理赔保单变更,服务咨询电话机,网络服务等等都很方便快捷的运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