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申请厦门市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人员,在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垫付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困难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据2015-2020年中国养老保险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了解,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含机关事业单位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业单位的)的当月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一、首次参保职工由所在的参保单位先到地税部门办理完参保人员投保登记手续的5个工作日后,再到所属的市或区级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制作手续。
办理时需提供:
1.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申报审核后的增员申报表(如是网上申报的,须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转换成功的《单位增员已提交数据查询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制卡资料(见范本),内容为: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
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
已经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备注:
1、此范本规格大小为A4纸半张
2、复印件必须清晰,字迹模糊时须在空白处填写完整
二、注意事项:领取社会保障卡时,须凭《社会保障卡领取通知单》和领卡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社保卡包含两个账户: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该两个账户有相应的两个密码,即是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的消费密码,激活时需由参保人设置,凭密码消费。
持卡人领卡后应尽快对两个账户办理激活手续,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新旧卡均为同一发卡银行的需带齐新旧卡,旧卡交发卡银行销毁,否则只需带新卡)到其发卡银行我市辖区内的任一网点办理,办理时需设置两个账户密码。
在办理激活、密码设置后,社保卡方可使用(密码设置与激活同时办理,所需资料相同)。持卡人方可凭卡的医疗账户和金融账户支付相应的社保待遇以及进行相关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