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是指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各种有线和无线方式传播的。由于技术上的优势和高效便利的特点,全球网络上的以MP3文件格式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和无线网络运营商以百万数量而计,而且许多网络服务提供商铺天盖地般地建立P2P软件系统,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它们在网络上欣赏、传播音乐作品。
从这种程度来讲,网络和无线网络促进了各类音乐的普及发展,给音乐的广泛传播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但这一盛世也造成了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正在被许多盗版者猖狂肆虐地践踏和侵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版权局下发最新通知,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
通知要求2015年7月31号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
目前,我国网络音乐版权传播比较混乱,包括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现象也较普遍,主要的问题在于维权成本高,诉讼赔偿低,创作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通知特别指出,为了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的版权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以及“剑网2015”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部署,从2015年7月份开始,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于网络音乐服务商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
通知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对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的传播,并于7月31号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7月31日之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相关行业资讯可查询《中国网络音乐行业竞争态势及企业竞争力对比研究报告》。
分析人士称,国家版权局此举无疑会增强社会各界的版权意识和版权保护,改善目前在线音乐版权保护不力的局面,从而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