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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改革思路沿袭“降价”思路 药品联合采购须达成一致
 药价 2015-01-01 10:55:08

  近日,70万种药品低价曝光,药品的零售价普遍达到出厂价的5到6倍。药企希望价格高一点,而政府采购希望价格低些再低些,两者是矛盾对立统一体。3月31日中国政府网官方消息,根据卫计委26日召开的全国药政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的药改思路,依旧沿袭“降价”思路。

  从医药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了解到,新医改进入第六个年头,药价虚高造成的看病贵依然存在。眼下,药价改革正在酝酿之中,能否治愈药价虚高顽疾引人关注。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就直指药价虚高, 她坦言:“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

药价改革思路沿袭“降价”思路 药品联合采购须达成一致

  药品联合采购须达成一致

  2015年的药改线路图将如何描划?国家卫计委认为,可行的思路是,各地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时间进度表和技术路线图,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确保2015年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工作。

  国家卫计委表示,下一步,将抓紧研究谋划十三五药政工作,推进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建设。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积极推进部分基本药物基层全额供应工作。要加强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儿童用药临床使用综合评价基地,完善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政策,规范药品合理使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供应。

  具体来看,药品采购改革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卫计委人士直言,改革原有采购办法,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势在必行。

  如何探索建立上述“新的运行机制”?卫计委人士开出的“药方”是,首先须在药品联合采购的问题上达成一致。联合采购是国际趋势,符合经济规律,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是联合采购的形式之一。只有降低了药品虚高价格才能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更为关键的是,在改革过程中,还须注意明确医院的主体地位。

  分类采购统筹方案将细化

  下一步,国家卫计委将统筹做好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对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公用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

  而对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临床用量小的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实行集中挂网,由医院直接采购。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议价采购。

  但是,在卫计委人士看来,每一类怎么采购,文件中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要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地,发挥作用,还需要进行细化实化。下一步,决策层将积极探索谈判议价,主要针对专利药、独家生产药品。

  卫计委人士透露,目前,药政司正在研究制定谈判议价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这个办法出台之前,希望各地先行先试,为国家推行这项改革积累经验。不过,未来的药品价格谈判改革,仍将坚持政府主导,必须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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